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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人社局今年改善民生十件事报道

    巡视组
    2016-03-11 22:00:22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746
    日前从全市人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2016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10件民生实事!
    一是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按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统一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二是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元。
    三是改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健全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10元。
    四是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招标工作,提高大病保险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大病保险筹资测算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落实待遇发放,保障资金安全。
    五是推进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推行建筑施工企业按用人单位参保和按项目参保两种方式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确保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
    六是深入实施“千人创业带动万人就业工程”。全面推进我市省市共建区域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借助社会力量,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指导每个区(县级市)和工业园区至少建设一个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重点扶持初创企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力争2016年创业培训完成7000人,实现自主创业2200人,培养创业带头人35名,带动就业人数达到80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者达到10000人次以上。
    七是建设人才公寓。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茂名市人才公寓,推动人才工作社会化、项目化、阵地化建设。
    八是加强人社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好“数字人社”试点、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劳资纠纷应急管理指挥(处置)平台建设以及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人社系统信息化服务水平和窗口单位服务形象。
    九是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出台《茂名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监督建设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工程款和工资分账管理制度,规范建设领域的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工人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是建设“星级仲裁庭”。按照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投入专项资金装修改造仲裁庭,将市本级和信宜、化州达标仲裁庭打造成“星级仲裁庭”,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速度和仲裁办案效率。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5)
    • 2016-03-13 09:27:35 1#

      好好,,好好,,可以,可以,,,

    • 2016-03-12 08:43:05 2#

      想了解一下怎样申请担保贷款。公司已成立半年

    • 2016-03-11 22:59:20 3#

      你什么巡视组 ?

    • 2016-03-11 22:03:36 4#

      呢个系问政吗?

    • 巡视组

      2016-03-11 22:01:25 巡视组 5#

      希望领导能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少点包庇违法改制民营企业,少点胡作为,不作为的现象,真正维护员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