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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茂名市公安局党委重申:警察没有法外特权 警车逆行依法处罚

    吹风
    2016-11-14 21:57:00
    → 快速回复 点击数:4467


    针对网友多次反映市区人民南路交警支队宿舍大院警车、公务用车逆行违法现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闻过即改,于11月11日对此事迅速作出回应并加以整改。市公安局获悉情况后派出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就上述问题展开调查,同时责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更为有力措施,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市公安局党委重申:警察没有法外特权, 非紧急情况,警车(公务用车)逆行属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追究当事驾驶员党纪政纪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整改措施如下:

    1、交警支队决定从2016年11月11日起,对从人民南路209号大院出入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严格按照相关交通法规进行处罚,若属交警支队工作人员驾驶公务车违反交通法规的,还要对驾驶人本人及所在单位领导作出相应的纪律处理。


    已加装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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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6)
    • 2016-11-15 08:59:56 1#

      知法犯法,怎么没说怎么处罚

    • 2016-11-14 23:51:03 2#

      {:1_246:}{:1_246:}{:1_246:}

    • 2016-11-14 23:41:55 3#

      这才是公平

    • 2016-11-14 22:59:07 4#

      {:1_246:}{:1_246:}{:1_246:}{:1_246:}{:1_246:}

    • 2016-11-14 22:31:34 5#

      身为执法者更不能违章,支持

    • 吹风

      2016-11-14 21:57:01 吹风 6#

      2、在该路口处加装严禁逆行的警告标志和行驶方向标志指示牌,同时在该路口安装完善电子警察等抓拍设备,由智能交通指挥中心依法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并从严处罚。


      已加装警告标志和行驶方向标志指示牌

      同时,交警部门表态:感谢网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公安交警部门将诚恳接受批评,同时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队伍法纪意识,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茂名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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