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土地规划一事,位于茂南区白鹤坡村民(春华)个人行为太过于极端,竟然将邻居村民陈氏家中的窗户砸烂,以此宣示自己的不满,造成了陈氏的财产损失和非常不良的影响。
其原因为:陈氏家中原有一块田地,年间借给春华一家耕作,但现在春华一家意图将其占为己有,陈氏家族按正常途径争取,其村委会的村民均可作证,联名签名作为凭证。但春华以非常手段,将陈氏家中的一楼窗户砸烂,意图恐吓陈氏家族,以此达到个人违法霸占他人财物的不良目的。试问,在这法治社会,这些做法难道不犯法?难道法律可以视而无见??@茂南派出所 ,@鳌头派出所,@茂名市公安局。
以下均有视图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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