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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茂名市第三届“地税杯” 青年创业创富大赛的通知

    2017-04-21 10:52:20
    → 快速回复 点击数:2646

    各区、县级市团委、地税局、经信部门、人社局、农业局、商务部门,滨海新区团工委、地税局、经发局、农林水局,高新区团工委、地税局、经发局、社会事务局,各高校团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营造重视支持青年创业创富的良好氛围,激发青年创业活力、服务青年成功创业,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茂名经济建设,为建设幸福新茂名作贡献,团市委、市地税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决定联合举办茂名市第三届“地税杯”青年创业创富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大赛搭建青年创业者成长展示的平台、建立青年创业创富项目库、人才库,优化青年创业环境,激发青年创业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大赛主题

    创业改变生活 奋斗成就梦想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农业局

    茂名市商务局

    四、协办单位

    茂名市青年联合会、茂名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茂名市青年创业联合会、茂名市电子商务协会、茂名高新区圆梦园电子商务孵化园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茂名市五谷创业村、中团茂南电子商务园

    五、组织机构

    1.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城乡部,负责大赛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专家评审及指导委员会。专家评审及指导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主办单位相关领导、知名创业企业家、金融及投资行业专业人士、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知名媒体人士、专业创业培训导师等共同组成,负责大赛全程的辅导咨询、赛程指导和项目评审。

    六、赛事安排

    参赛项目涵盖所有产业,分为创意组(意向创业者)和创业组(正式创业者)两个组别。

    (一)项目报名(2017年4月15日至5月19日)

    1. 意向创业者(即尚未正式注册创业组织)。尚未进入实体运营阶段的创意项目,包括发明创造、技术专利、通过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商业运营和推广价值的创意产品,需提交参赛报名表、项目计划书,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创意组比赛将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形式。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正式创业者(即已创办企业)。已经注册经营、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报名者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团队主要负责人,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30%),需提交参赛报名表、项目运营报告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创业组比赛需综合考虑技术、资金、人力、市场经验、管理等各因素,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报名方式。大赛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报名两种方式。往届参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青年,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进行报名:

    1.社会报名:各参赛个人或团队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报名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组委会办公室;

    2.高校报名:由各高校团委统一接受报名,收集所有报名个人或团队资料后统一发送至大赛报名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组委会办公室;

    3.县(区)报名:由各区、县级市团委统一接受报名,收集所有个人或团队报名资料后统一发送至大赛报名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组委会办公室。

    (三)初赛(2017年5月下旬)

    按意向创业项目、正式创业项目,分成2组进行比赛,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3+2模式:参赛选手项目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评审专家现场打分,择优选出创意组、创业组各前8名进入决赛。

    (四)培训(2017年6月上旬)

    对入选的项目,组织导师开展指导培训,进一步完善项目。

    (五)决赛(2017年6月中旬)

    以现场展示和答辩的形式,由参赛团队通过PPT或VCR展示、项目陈述、回答评委提问等,对参赛作品进行全方位展示介绍,评审专家根据参赛作品展示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分别奖励创意组、创业组各前三名及优秀奖若干名。

    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及评分细则另行通知。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以2017年6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茂名户籍或在茂名创业的,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天使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八、奖励扶持措施

    1.现金奖励:创业组奖励前三名,奖金分别为20000元、10000元、5000元。创意组奖励前三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3000元。视实际情况,设创业组、创意组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2000元。本次大赛还设组织奖3个,分别给予3000元奖励。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政策扶持:一是按照实际需要配备创业导师进行培训和指导;二是根据创业需要对接申请青年创业贷款;三是为有意向的获奖团队(个人)对接青年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办公场地;四是符合条件者优先享受人社部门提供的优先入驻孵化基地、一次性创业资助、社保补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6项创业扶持政策;五是符合条件者优先享受茂名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圆梦园)提供的房租减免或优惠、纳税奖励、上市奖励、“助保贷”项目贷款支持、免费使用公共服务区域及其设施设备、免费享受各类创业培训等6项扶持政策。

    3.平台搭建:大赛提供茂名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茂名市青年创业联合会等协会组织优先吸纳创业项目负责人加入,共享协会资源。

    4.其他服务:组织企业家与获奖团队(个人)进行合作洽谈。一是企业家投资获奖项目,促进项目落地;二是企业家购买项目“金点子”;三是优先推荐参加省、国家相关创新创业赛事。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级市团委、滨海新区、高新区团工委、地税局、人社局、经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局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合作,共同组织办好本次大赛。要采取组织化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荐、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符合创业青年实际的优质项目参赛。

    (二)加强宣传,突出主题。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宣传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活动影响;要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形成对大赛的整体宣传。

    (三)汇总情况,报送信息。各区、县级市团委,滨海新区、高新区团工委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对接工作,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衔接,及时汇总报名情况。5月19日前,将附件3、4、5、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创业组的纸质材料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何伟锋、林海虹,联系电话:0668-2910876,2910197,电子邮箱:mmtwcxb@126.com

    附件:1.茂名市第三届青年创业创富大赛组委会名单

    2.推荐项目参考数

    3.茂名市第三届青年创业创富大赛报名表

    4.项目计划书模板(创意组)

    5.项目运营报告模板(创业组)

    6.茂名市第三届青年创业创富大赛报名项目汇总表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4)
    • 2017-04-21 22:22:31 1#

      外出的青年都想回茂了,吸引不大

    • 2017-04-21 16:34:12 2#

      油校学生有优势

    • 2017-04-21 11:20:51 3#

      热闹,看看谁是第一

    • 2017-04-21 11:15:28 4#

      之前也有单位举办过类似的活动,做得差,希望这个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