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5] 前言:
[font=Tahoma, "][font=等线] 一个刑事判决书,长达35页,洋洋数万字,仅仅是为了将无罪的岑兜村主任林厚良,村干部林泽标、林泽发、林玉琳四人判有罪,制造一个千古奇冤。[/font][/font]
[font=Tahoma, "][font=等线] 论依法治国,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然,本案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的,用以冤陷林厚良等四人的物证,要么被藏匿,要么被篡改,要么被歪曲。即便是这样,公诉机关所提供的物证无一能够证明林厚良等四人有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提供的物证反而证明林厚良等四人无罪。更是令人发指的是,为了制造冤案,福清市公安局安排的人证全是非法伪证人,总结起来可分以下几类:[u](1)、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并且不在本案的翻车现场,在警察的导演下,摇身一变成为证人作伪证指认真正的受害人翻车犯罪([/u][u]证据:案发当天现场监控录像[/u][u]);(2)、办案警察欺骗不在案发现场的精神病患者([/u][u]证据:精神病医院病历[/u][u])作伪证;(3)、真正犯罪嫌疑人一方花钱雇人作伪证([/u][u]证据,北京记者采访录音[/u][u])[/u]。[/font][/font]
[font=Tahoma, "][font=等线] 在福建省福清市,一个路人皆知的冤假错案,之前凭我们分析,福清市法院法官是不敢判被冤陷者有罪的。并且,在此之前,我们曾经网上发文《福清市法院法官郑敏,希望你不要拿冤案向十九大献礼》,并将此文递达给郑敏法官本人。但仍然未能阻止其犯罪。这个枉法判决书最终还是出现了。[/font][/font]
明知岑兜村民自发选举的村主任林厚良,村干部林泽标、林泽发,村民林玉琳无罪,作为主审法官郑敏仍然判四人有罪,法官郑敏此举已经构成渎职犯罪!无论是何人指使,执法犯法的法官郑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监狱将是法官郑敏的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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