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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南警方发出最严厉警告:涉疫情犯罪者,虽远必抓!

    茂名网
    2020-02-03 18:19:33
    → 快速回复 点击数:356

            2月3日,一名在网上以兜售口罩为名,诈骗茂南辖区事主谢某的犯罪嫌疑人被茂南警方在云浮罗定市抓获。

    微信图片_20200203182441.jpg

            1月30日中午1时许,事主谢某报案称:有网友在网上兜售KN95口罩,谢某信以为真,在网上订购口罩500个并通过微信转账6250元给对方,结果被对方拉黑。按照中央、省、市、区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的要求,茂南刑警、网警、大数据情报中心闻警而动,在市局刑警支队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2月3日下午3时许,茂南刑警驱车前往云浮罗定市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糠(男,22岁,罗定市人)。当晚6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糠被押回茂名市看守所。经初步审查,嫌疑人王某糠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另外交待涉及到新疆的诈骗案2案共1.1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糠已被刑事拘留。

            茂南警方向涉疫违法犯罪发出最严厉警告:任何涉及利用疫情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茂南警方会穷尽一切办法,调动一切警力资源以予坚决打击。警方也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尽最大可能避免类似不法侵害。

    茂南公安机关提醒八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严惩:

            一、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以及拒绝接受检疫、治疗或强制隔离等措施,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二、谩骂、侮辱、伤害医务人员,打砸、毁坏医疗设施,或者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挂横幅、堵塞大门及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强行冲闯防疫检查站点、隔离区、警戒区,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疫情防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者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伪劣口罩等防治、防护产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反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口罩、隔离衣、防护服等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借疫情防控之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虚假的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引起社会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行为不构成犯罪、违反治安管理的,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平安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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