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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在行动】“烟粉”是毒品,碰不得!化州已有2人被送强戒

    茂名网
    2021-11-06 16: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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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化州警方向社会通报,该局禁毒大队循线抓获了一名吸食“烟粉”的涉毒人员。据悉,这是今年7月1日,公安部将氟胺酮(俗称“烟粉”)列管为毒品以来,化州警方查获的第二起吸食“烟粉”案件。

      目前,先后被抓获的2名涉毒人员已被送强制戒毒。

      11月3日晚上8时许,化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循线伏击守候,在东山街道上街路段,抓获一名吸毒嫌疑男子,现场从其身上查获疑似毒品1小包。

      面对民警的审讯,这名嫌疑男子态度嚣张,声称自己只是吸食一些香烟,不是毒品。

      民警通过核查,发现该男子叫苏某豪(男,25岁,化州市林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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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利用氟胺酮单版测试,发现苏某豪的尿液检测呈阳性。此外,民警还发现苏某豪系一名涉赌在逃人员。

      在证据面前,苏某豪如实交代了11月1日晚,吸食氟胺酮(即“烟粉”)的违法经过。民警从其身上查获的一小包疑似毒品正是其吸食的“烟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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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禁毒民警介绍,氟胺酮的分子结构与氯胺酮(俗称“K粉”)相似,其外观都是白色结晶粉末状,其滥用症状也相似,会致幻、昏迷、呕吐,引发对肺部、心脏、脑部的永久损害,甚至导致死亡。

      2021年7月1日起,氟胺酮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后,该物质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毒品。任何非法生产、买卖、持有氟胺酮的行为,都构成相应的毒品犯罪,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当前社会上的年轻人,热衷将“烟粉”渗入香烟及水烟中吸食,不但严重影响个人身心健康,这些行为已构成了毒品违法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今年以来,化州公安禁毒部门已先后查处吸食毒品“烟粉”的案件2起,抓获涉毒人员2名。

      目前,吸食毒品“烟粉”的苏某豪,已被送强制戒毒。

    来源:化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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