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日报社:
我是高州市翔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梁博皓,我本人在翔鸿公司占股35%(有高州法院、茂名中院和省高院判决书证明),和另外一位股东阮杨礼(占股9%),从2021年4月7日开始,向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局投诉关于“高州市翔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覃金成、覃文浩父子二人为躲避法律责任,虚构2021年3月4日股东决定,在其他股东不知情情况下,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在没有其他股东在场核实就违规操作将公司法人由草文浩变更成一位74高龄且无任何经营能力的老人覃明权(身份i证:4409022194712143219)”的事实。就此事,我们已数次向该部门反映情况,因为变更法人后覃金成、覃文浩父子二人于2021年8月份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翔鸿公司1栋三楼的房产处理,造成公司及我的巨大损害,且因覃金成、覃文浩父子又挪用公司资金约121729809元事件性质恶劣和涉及数额巨大,我亦已经向高州市经侦部门递交覃金成、覃文浩父子二人的犯罪资料。
已至年末,事情一直拖着不处理,现已经没有下文,只能寻求新闻媒体的帮助了,希望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此致
敬礼
反映人:梁博皓
日期:2022年1月10日
部门回应: 关于网民反映高州市市场监督管局乱作为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