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来了!证监会13日正式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下称《做市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内容。规则发布后,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按照要求,向证监会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
今日,上交所同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X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下称《业务指南》),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稳妥推进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
一、采用试点方式在科创板稳步引入做市商
《做市规定》提出,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是推进科创板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利于积累经验,稳步推进。
《做市规定》初期采用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允许一些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运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交易业务。业内人士认为,试点方式有利于稳妥推进相关工作,防控好各类风险。
据悉,后续证监会及上交所将评估试点实施效果,积极完善制度。
二、准入条件利好头部券商
根据《做市规定》,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根据西部证券此前研报,2020年净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券商,共有28家,其中以头部券商居多。
2020 年净资本不低于 100 亿元且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 A 类 A 级(含)以上券商名单
三、科创板做市持股原则上不超5%
为推动做市交易试点规范、稳妥起步,《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将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
二是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交所全方位监控,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
三是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由上交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
四是处理好突发事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此外,《做市规定》还明确,证券公司在做市交易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定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并授权上交所制定业务规则,依法对做市交易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四、完善业务隔离制度 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
为防范做市交易业务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潜在利益冲突,《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以下要求:
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作品的所有言论均来源于网络,不构成对股市的指导意见,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文章所有权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