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农民工追讨欠薪的新闻屡见报端,这似乎已成了常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可谓适逢其时,然而追讨欠薪已是社会问题,单纯依靠政府主管部门还远远不够。
如何对付这个有如“癌细胞”的欠薪问题?笔者认为唯有用法治的利剑,将欠薪治理常态化,才能实现欠薪追讨的“瓮中捉鳖”。
首先,要克服单靠政府部门追薪心理。笔者在劳动部门工作多年,春节接到最多的就是追讨工资的电话,劳动监察办公室人头涌涌,热闹非凡,吵追欠薪,其声也嘶然,其脸也红然。奈何政府部门几个人丁,忙得左支右绌,从接案到处理结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追回欠薪兑现发放,既碰到焦头烂额,又透支行政成本。然而岁岁年年花相似,欠薪回回人不同。欠薪烟消云散日,部门疲惫不堪时。其次,要抓好工程总承包的“牛鼻子”。酿成拖欠农民工薪苦果的原因常常是层层转包。要杜绝后患,工程项目一中标,政府部门就要提前介入,严格执行《公司法》、《合同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将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所谓“工程队”。“层层转包”之痛没有根治,欠薪根本无法追讨。《意见》倡导“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出发点是好的,可现实中往往就是总承包这个“牛”不履行诺言,拖欠工程款,导致分包工程项目的没有办法按时支付工资。第三,要严格处罚欠薪当事人。职能部门为农民工追讨回了欠薪,农民工也欢天喜地回家过年。可是,欠薪的企业老板,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严重浪费了职能部门行政成本,却安然无恙、毫发无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不能起到惩戒作用。《意见》明确指出要“落实清偿欠薪责任,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等等,其实,既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公然与政府部门叫板的企业老板,他还怕担当什么责任和列入“黑名单”吗?尽管恶意欠薪已入刑,可目前为止,这个法律又处罚了几个企业老板?徒法不足以自行!面对敢于践踏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法之徒,必须高擎依法治国之利剑,只要是拖欠农民工欠薪的企业,无论其最后是否履行责任,首先就要绳之以法。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必须要有敢于动真格、敢于碰硬的实招,彻底将害群之马斩于马下,还农民工工“血汗钱”,还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欠薪追讨的“瓮中捉鳖”。
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