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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评】吸引眼球勿越界造谣传谣要追责

    茂名网
    2016-03-07 10:09:12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496
    本帖最后由 茂名网 于 2016-3-7 10:12 编辑

      茂名日报、茂名网日前报道,我市多个知名微信公众号因发布虚假信息接连被通报,多名网上造谣传谣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力打击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我市的网络环境。

      微信公众号因为申请门槛低,操作方便,易于沟通接受而被众多商家和个人使用,成为当前最流行的微读本和营销手段。而要在众多的公众号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的粉丝,各公众号可谓各显神通奇招百出。然而,我市个别公众号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而对某些信息进行移花接木,夸大事实甚至造谣传谣来博取眼球,实在是得不偿失,特别是某些已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号也犯如此低级错误,不由让人叹息。

      微信公众号发展速度之快,影响力之大,是我们所预料不及的。走在前面的公众号,先人一步,已抢得了更多的先机和商机,更应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成果,努力开拓创新,健康发展。而不是凭借轰动一时的假新闻和故弄玄虚的标题来吸引读者的眼球。如此手段虽然暂时可以吸引大家的围观,但真相之后,必定遭受更多读者的抛弃,更严重的是,此类虚假资讯扰乱公众视听,误导观众,甚至引起社会恐慌,危害社会秩序,更逃脱不了法律的追责。

      而面对公众号大量信息,广大市民也应擦亮眼睛,甄别真假,对于明显的虚假信息要勇于举报,不能确定的模糊信息,最好能多方求证属实后再转发,最大程度上缩小谣言的扩散范围,更不要以身试法,造谣传谣。网民周某在网上发布谣言,称高州市有人专门偷抢小孩贩卖器官,荷塘镇已有20多个小孩失踪,造成恶劣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拘留,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但不容忽视的是,面对此明显不可信的信息,许多网友却在没有甄别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却是毫不犹豫地转发出去,造成了更大面积的扩散,更需要引起我们的反思。

      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离不开网络主体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作为公众号,面对公众,走向市场,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自警自律,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个别公众号不良行为被通报和对造谣者的严惩,对我市众多微信公众号敲响了警钟,也对广大网民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规范我市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和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相信众多公众号一定能从中吸取教训,珍惜自己努力打拼出来的成果,依法依规,踏踏实实地发展。广大网民更要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我市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


    黄世宁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6)
    • 2016-03-07 20:44:27 1#

      忽悠人的公众号

    • 绿荫

      2016-03-07 14:56:16 绿荫 2#

      活该咯

    • 2016-03-07 12:10:49 3#

      就是有时真假难分呀

    • 2016-03-07 11:44:27 4#

      只能说:呵呵你一辈子

    • 2016-03-07 11:40:43 5#

      这段时间茂名接二连三查处一些传谣造谣微信公众号,传递出来的信号很鲜明。对造谣传谣零容忍。

    • 2016-03-07 11:22:03 6#

      拥有一双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