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市区一些主干道新铺了沥青,人行道地砖也更新了,不少烂路变成了新路。但是为什么道路翻修工程结束后,不及时将原有的人行横道(斑马线)粉刷上去?本来在修路封路末期就可以做这件事,不必通车、通行后再次封路刷斑马线。
现在官山路和光华路交汇十字路口,那么宽、那么新的马路,一条人行横道都见不到。不是没有,是被沥青覆盖了。红绿灯似乎在正常工作,但是正因为是城市主干道,比较宽,机动车流量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都较大,尤其在工作日的上下班高峰期以及节假日,交通压力更大,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行人和非机动车在绿灯亮起后,本该踩着人行横道横过马路,但是见不到人行横道,在法律上就不严谨。究竟在什么样的具体位置横过马路才是安全的?须知,绿灯亮起时,与行人、非机动车同时过马路的,还包括同向机动车道的机动车。没有人行横道,如何保证你开你的车、我走我的路,大家互不伤害、互不侵犯?
这样因为翻修道路未及时粉刷人行横道标志的十字路口和T字路口,全市还有多少?我不是政府机构工作人员,没有条件统计这方面的数据,也不确定此事具体由哪个部门落实。我关心的只是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如何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