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份房产局告知:目前在房产经营的店主2017年开始店铺招标,可是在2016年5月份开始陆陆续续有部分商铺收到搬迁的通知,招标不是一批批的开始的么?为什么是一间一间的,而且是在一个月之内搬迁,我想问一下房产局,市政府,为民何以见得,为什么招标的信息全部是密保行动,所有中标的人员名单上面的人员并非一般人员,更加不可以理解的是,为什么招标的商铺还比之前的租金要低?如果是公平,公正,公开,谁都心服口服,我给不了价高自然自动退出可是这样何以为民?何以令人心服口服,是不是要让目前经营的业主有一个知情权,这样整个市场都会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