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广东省茂名化州市(县级市)中垌镇马路头村民委员会环村新旧村长相互举报是“窝里斗”。
在村民眼里,外界认为“窝里斗”的背后是一种公平正义的较量,不排除有人为干扰的嫌疑,涉嫌打击报复新村长刘永喜。
法律该如何在基层农村树立威信,而不是沦为个人利益工具或“排除异己”的棍子。
事情来龙去脉是,原村长刘永兴任职长达十几年,一手操控环村集体,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买卖土地敛财,涉嫌贪污多笔巨额征地补偿款,谋取个人利益。有村民投诉称,由于原村长刘永兴跟化州市中垌镇政府某些领导关系很好,村民举报问题“被消化”在基层,逍遥法外。
2013年换届选举村长,村民刘永喜高票当选新一任村长。刘永喜担任村长后率领村干部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彻底改变环村的原貌,环村建设硬底化道路基础,建设球场、绿化环境、安装网线和监控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大家有目共睹。
但是,环村的新农村改造工程没有得到上级政府部门一分钱支持,即便多次请求中垌镇政府支持,仍然没有人理睬。
据调查,两任村长不同命运的“分水岭”,就在于是否配合某些人在项目征地敛财。
原村长刘永兴涉嫌违法犯罪事实,有官方公开案件处理结果文件“佐证”,证据确凿,当地纪检、公安、国土等部门为何拒绝对原村长刘永兴进行调查处理?
2012年3月,化州市中垌镇政府将多笔补偿款合计为3901487元款交给原村长刘永兴手上。实际上,原村长刘永兴没有第一时间发放给村民,直至2014年改选不再担任村长之后才将部分补偿款(365800元)移交给新村委班子。
其中,大部分征地补偿款被刘永兴截留贪污。更甚者,刘永兴在离任村长之后,仍然继续卖掉村集体土地,数十万元进自己腰包。
据了解,新村长在中垌镇政府领导处取出的证据已向22个部门及领导反映情况。
2014年3月份,刘永兴擅自倒卖两块宅基地,从中获利十几万元。一块位于环村“珠窝”面积239平方米土地卖给中垌镇公居官塘村人黄英,价钱为贰拾万元,直接汇入刘永兴个人银行账号;另外一块环村“珠窝”新农村面积239平方米土地卖给中垌镇坡头村委会马留山村人翁一伟,价钱十五万元,把钱款打入刘永兴个人银行账号。
另外,原村长刘永兴与中垌镇政府签订的征收环村土地的合同没有移交村集体。换届选举,刘永喜等新一届村领导班子上任至今,仍然没有拿到村集体所有完整的征地合同手续,其中存在什么猫腻呢?
2016年5月12日,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在《茂名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通报(四)——化州市中垌镇马路头村委会环村村干部非法买卖环村村集体土地案》材料上,“违法主体”名单中出现“刘永兴”名字,但不见任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奇怪的是,原村长刘永兴竟然以自己涉案的土地问题租赁合同(2014年3月11日)违法为由,状告村长刘永喜变相买卖土地的形式为由,致使刘永喜含冤入狱,自己却是“毫发无损”。
另外,落选的原村长刘永兴为了泄私愤,组织刘亚广、刘永禄、刘广进、刘华春、刘亚军公开毁坏村集体网线,砸烂所有监控镜头。经评估造成损害6000多元,经环村全体村民向公安机关投诉,公安机关对此案件已立案侦查,并已刑拘刘亚广,此案正在侦办中,办案结果却是“遥遥无期”。
案发时间过去五个多月,有村民向中垌镇派出所反映未被追责的违法分子,中垌镇派出所却回复称,相关违法犯罪分子“在逃”。事实上,涉案违法人员均在村里“游荡”,逍遥法外。
群众频频举报“劣迹斑斑”的原村长,没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显得“无奈无力”,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据村民反映,原村长刘永兴与镇政府订立的合同在环村征地二百四十多亩,合同如何订立的,从不公开,也不透明,村民们一无所知,直至到换届选举同样没有移交给新村长刘永喜,当时镇政府征地要求新村长刘永喜加盖村集体印章给政府,刘永喜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应允镇政府要求,最终招致某些人不满才落到入狱的地步。
不禁要问,是当地有关部门执法执纪不严,还是正如某官员所说“教育少数人警告多数人”的“选择性执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