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政府应主导不动产土地分割问题,而不应寄望开发商意愿和市民去推进,应有强制措施。简单问一下, 1、万一开发商找不到了资料又丢失了怎么办呢?
2、你们所要分割的资料你们政府(房产局、国土局、住建局)不是都有存档备案吗?再要劳民找资料意义何在?你们部门之间整合后,资料不就什么都齐吗?
是否参考下其他地方政府为民作为的行动:“[u]加强档案管理,系统关联,确保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正常对接[/u]。在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初期,将原房屋登记数据和原有土地登记[u]数据进行移植,自动关联匹配[/u]了大部分数据,对于大量不适应、不兼容的房、地信息,在受理登记时,[u]实行人工移植进入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u]进行[u]数据匹配整合[/u],通过[u]信息关联,实现房、地信息融合统一。[/u]依附不动产登记系统,加强后期的档案管理利用。后期的档案管理包括建档、查询利用等均需依附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了档案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目前,中心整个档案系统实现了正常的查询、利用,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