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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靠机关吃企业"、基金监管混乱问题的巡视整改

    巡视组
    2016-12-28 23:19:14
    → 快速回复 点击数:2275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底至9月初,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对3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4个省市进行“回头看”。

      从12月26日起,上述单位党组织将向社会公布巡视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7、28日,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含全国政协办公厅、办公厅研究室等单位)、外交部党委、公安部党委、审计署党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含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党组、湖北省委等7个单位党组织公布整改情况,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全国政协机关
    整改“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据28日发布的《中共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针对“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开展“庸懒散松”专项整治。一是责成人事局、机关党委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分别查摆“庸懒散松”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二是强化思想动员,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庸懒散松”的危害。三是研究制定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建立干部日常工作记实制度,“干与不干”、“干多干少”都要有说法,将平时工作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建立奖勤罚懒机制。四是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干部工作状态、精神面貌、工作质量等进行了解,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督促各单位如实记录干部上下班及出勤情况,不定期抽查并予以通报。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视情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对问题突出经提醒教育仍然不改的,及时作出组织处理;对执行制度不力、纪律松散的单位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进行问责。

      (2)创新联络服务政协委员方式方法。一是完善委员联络制度,修订进一步发挥全国政协委员尤其是京外委员作用的意见,健全委托省级政协主席担任全国政协京外委员活动召集人制度。加强委员信息库和委员专业领域人才库建设。二是拓宽联络服务委员渠道和形式,通过重要协商议题征求意见、走访看望等,加强与委员联系,开通政协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为委员履职提供便捷高效载体。三是认真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帮助委员反映困难和问题。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3)提高调研质量。一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理论和业务培训,引导干部有针对性地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做到懂专业、会履职、善服务,努力成为能说、能写、能做的“三能”干部。注重选配政策理论水平高、文字能力强的干部到专委会办公室工作,加强综合室局与专委会办公室的干部交流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全国政协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视察调研组织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接地气、听真言、察实情”。加强对调研课题、方式统筹协调,建立视察考察调研活动统筹协调台账制度,督促各项视察考察调研按照计划规范推进。三是修订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重点对“改进视察考察调研”、“精简会议活动”等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四是切实提高调研报告质量。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调研报告形成机制,坚持重要文稿领导干部亲自执笔起草制度。五是制定视察考察调研报告领导分头把关工作办法,规定视察、考察、调研前,报送方案中明确报告执笔人,报告稿形成后注明执笔人,文件修改及呈报过程中必附花脸稿,严格落实逐级负责制。加强文件审核工作,明确对经多次修改仍不达标的文件不予呈报。制定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办法,每年2月和8月开展视察考察调研报告点评活动。

      (4)进一步改进文风。一是制定严控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的整改措施,从规范简报、纪要、文件等方面作出规定。二是建立印刷费财务包干制度,以2016年实际发生的印刷费减8%为基数,明确每年度各室局文件印刷费,印刷费每季度通报一次支出情况。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印数,印刷前必须明确发放范围及印制数量,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增加印制数量。三是加强公文写作培训,建立轮训制度。

      (5)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和问责。一是对3家直属单位多次以“会议费”充抵餐饮预付消费卡及违规报销招待费和公车私用、公款接待消费高档酒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问责。消费卡已清退,退回余额17876元。对违规报销居住小区停车费问题,当事人已退回42880元,已离任干部退回18000元。对4名局级干部予以问责。二是制定或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对违规使用餐饮预付消费卡、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报销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

    外交部
    扎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据28日发布的《中共外交部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外交部党委认真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现象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监督责任的认识,认真履行党委的全面监督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认识党委在党内监督中承担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全面监督职责。让党员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组织完善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二是督促并支持各级纪检部门履行好专责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各级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日常监督和抓早抓小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问责,注重综合运用不同问责方式,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带有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查漏补缺,倒逼有关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充分发挥通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其切实担负起日常监督职责。保障每一名党员有效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

      三是丰富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重点是对各单位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等事项进行监督。对涉及会议筹办、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建设、办公用房管理等加大监督力度。将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对群众反应集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专人负责问题线索台账,逐件登记、及时分析研究、依规处置,建立和完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对有关违纪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四是进一步完善外交部“大纪检”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深化职能监督。进一步加强纪检部门、职能部门和驻部纪检组之间的沟通协调,探讨建立干部廉洁数据库。

      五是加强外交部纪检队伍建设。纪检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努力提高理论修养和纪检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发挥各单位纪检委员(纪委书记)的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在提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和能力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委员的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本单位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公安部
    着力解决“落实政法工作主要任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据28日发布的《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政法工作主要任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公安部党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

      1.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制度。一是健全完善传达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对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健全完善部署推进制度,细化部机关会议和公文起草程序,规范央批件办理流程,进一步压实部机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确保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三是健全完善督导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机关督办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部党委统一领导、督察部门具体实施、各方齐抓共管的督导检查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四是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上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部署、重要事项进展、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

      2.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及时侦破了一批暴恐极端案件,抓获了一批涉案在逃人员。二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重拳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成功侦破了“克拉币”、“虚拟货币”等一批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全国非法集资及传销案件同比下降11.5%、涉案金额下降25%。坚持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管齐下,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01万起,为群众紧急止付挽损48.7亿元。组织开展涉黄赌毒重点地区暗访摸排,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今年以来全国侵财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0.1%。持续加大打击拐卖犯罪力度,部署13个省区开展打击拐骗操纵聋哑人违法犯罪专案集中收网行动,巡视整改以来公安部直接组织指挥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743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203名。三是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起草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评估标准》等制度规范。

      3.加快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步伐。110项公安改革任务已完成53项,一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深化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出台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组织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二是深化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全国公安机关基本落实了警衔津贴新标准,制定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政策和职务序列改革试点配套工资政策。三是深化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着力提高公安民警能力素质。四是深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认真贯彻国办《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联合中央编办、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车检驾考制度、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制度和异地办证、方便群众办事创业28项措施等一大批带有标志性意义的改革任务取得新的成效。为确保公安改革落地开花结果,组织开展了对全国公安改革第二轮专项督察,并启动了第三方评估前期工作。

    审计署
    从严从实整改“严格依法审计不够”问题
      据27日发布的《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审计署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严格依法审计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制定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家审计机关”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对相关工作作出了规定。修订完善《封存通知书》、《审计决定书》和《审计处罚决定书》等审计文书参考格式,确保审计文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是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统筹规划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审计理念,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坚持“三个区分”“两手抓”,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促进“发展、安全、改革、绩效”为目标,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深入推进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国企国资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涉外审计一体化,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统筹整合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平稳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推动提高绩效。认真履行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职责,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制定《2017年地方审计机关应重点抓好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地方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努力实现全国审计“一盘棋”,提高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先后召开3次研讨会,了解不同层次审计干部需求,结合对审计干部队伍能力状况的深入分析,研究制定2017年度审计署干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审计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政治、法治、业务等培训力度,继续推行“传帮带”和实战练兵。明确规定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司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审计项目培训等各类培训中,着力开展党性教育、普法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保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财政财务基础知识教育、审计理论与实务教育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优良作风,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修订完善《审计业务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界定提请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范围和审批程序,规范提请银行协助查询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将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情况、银行账户协助查询通知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审计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巡视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防止越权办事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审计业务、内部管理等进行全面考核。完善和优化考核指标,科学设置量化评分与定性评价指标体系,考核中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的建设“一票否决制”,更好地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督促各单位更加注重抓党建、抓队伍、抓管理,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下大力气解决所属协会学会“靠机关吃企业”问题
      据27日发布的《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所属协会学会“靠机关吃企业”问题,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协会学会充当“红顶中介”和“二政府”,“靠机关吃企业”问题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是总局党组治党不严的一个突出表现,必须下大气力予以整治。同时,要厘清协会学会与总局机关各种利益关系和职能边界,持续加强机关和协会学会党风廉政建设,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按照中央部署,促进协会学会脱钩,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1.整改协会学会干政扰民的问题。一是针对2013年以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文650次、召开全国性会议119次的问题,责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规范会议管理。督促其他协会学会修订完善有关会议制度和公文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和发文数量。二是针对安全生产协会召开会议、举办展览,邀请多名总局人员参加的问题,明确规定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机关司局负责人、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人一般不参加协会学会邀请出席的会议,确属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须报总局分管领导批准。

      2.整改乱评比收费的问题。一是针对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违规开展安全社区评审收取费用的问题,责成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对违规收费问题进行自查,上缴违规收取的评审费用共计104.53万元(税后)。督促其他协会开展自查,其中中国索道协会存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违规收费问题,自2013年底以来共收取117家企业评审费用431.94万元(税后),该协会立即停止了违规收费行为,将结余161.01万元依规上缴国库。二是针对广西煤矿安全技术协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核查向煤矿收取费用的问题,广西煤矿安监局已要求广西煤矿安全技术协会全面停止煤矿安全核查工作,对违规收取的129.18万元,已退还相关煤矿124.18万元,剩余5万元正在联系退还。

      3.整改占用行政资源的问题。一是针对8个全国性协会领导都在总局机关办公的问题,对已退出领导岗位、未办理退休手续、在协会任职的老领导所使用的总局办公用房,按规定予以保留;对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在协会任职的老领导使用的总局办公用房在2017年春节前腾退;对已办理退休手续、在协会任职且协会有自有产权办公用房的老领导,由所在协会负责安排办公用房,使用总局的办公用房在2017年春节前腾退;对已办理退休手续、在协会任职且协会无自有办公用房的老领导的办公用房,待协会脱钩后,按照国管局、中直管局印发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二是针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3家协会牌子与总局牌子并列悬挂,突出行政色彩的问题,2016年10月26日已撤下在总局办公大楼门前悬挂的3家协会牌子。组织全国26个省级煤矿安监局进行自查,存在类似问题的黑龙江、安徽、山东、甘肃煤矿安监局已将办公楼前悬挂的协会牌子撤下。三是针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长期占用总局37间办公用房、自有1.6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用来搞出租的问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针对自有办公用房出租合同大都在2018年底到期,需要与租户协商沟通,收回后房屋重新调整的实际,已制定了腾退占用总局机关办公用房方案,定于2016年底前腾退6间、2017年春节前腾退6间、2017年二季度和下半年分别腾退12间和13间占用的总局办公用房。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于2016年底前腾退占用的总局办公用房。按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代管协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安全科学技术学会、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中国索道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使用的总局办公用房,清理腾退过渡期为2017年底,逾期难以腾退的,按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四是针对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现有42人中有16人从事业单位、企业借用的问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对从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企业借用的16人进行全面清理,其中与13人解除借用关系、退回原单位,1人自愿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以合同制身份继续留在协会工作。

      4.整改乱进人分钱的问题。一是针对一些协会学会向总局机关要钱、从分支协会收钱,一些在协会兼职的老领导自定薪酬、违规取酬的问题,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委托业务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事项管理。督促各协会学会制定接受委托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形成规范管理工作体系。某协会原理事长已将违规取酬全部退回。二是针对系统内各级干部争相把亲属塞进协会的问题,各协会学会对领导干部亲属在协会任职和返聘情况进行排查,对违反任职回避制度的人员予以清退,进一步规范了人员招聘工作。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巡视整改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支持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组织开展核查。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共接收移交的信访举报157件次,经认真梳理汇总共办件128件,其中初核20件、函询32件;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共办结78件。直属机关纪委巡视整改期间收到信访举报28件次(其中24件次为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移交),全部进行了初核;共谈话112人次,形成谈话记录98份,调阅各类文件资料324件;拟立案2人,其他线索经查不构成违纪或违纪情节轻微,不再追究具体纪律责任,由相关单位党组织采取组织调整、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方式抓好整改。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从严从实整改“基金监管较为混乱”问题
      据28日发布的《中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基金监管较为混乱”问题,全国友协党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关于“部分大额支出或采购未进行询价比较和招投标”问题,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已在2016年10月20日召开五届三次理事会,通过《比价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使用基金会资金开展的公益活动项目,包括工程建设类、服务采购类以及物资采购类等,根据不同金额,分别进行比价、邀标和招标。

      二是关于“基金使用大多未经理事会集体研究”问题,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长期实行理事会授权下的常务理事会审批制度。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基金会已在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五届三次理事会上,取消了常务理事会制度,并将原21人组成的理事会缩减至5人,确保理事会成为最高的决策机构。

      三是关于“个别机构在基金会分别列支宴请和劳务费”问题,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管理。主要是:按照《全国友协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制度、严控宴请标准;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基金会将于12月底前修改相关财务制度,增加“友协各部门公职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基金会列支劳务、补贴等费用”条款,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是关于“谁拉来基金谁自主使用”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基金会的资金使用由理事会审批决定。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已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消除募资人对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存在的误解,彻底解决“谁拉来基金谁自主使用”问题。

      五是党组要求基金会要继续着力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并在实际工作环节专门设立法务部,对项目合同、协议等进行审核,进一步加强管理。

    湖北
    深入整改履行“两个责任”虚多实少问题
      据27日发布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通报》显示,湖北省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履行“两个责任”虚多实少的问题,一是开展督查调研。9-10月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省政协党组书记和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分别带队到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和对策建议清单;要求各地比照省里的做法由“四大家”领导带队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督导调研,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认真开展2016年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增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考核权重,对综合排名靠后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考核结果向党中央、中央纪委专题报告,并在全省通报。强化追责问责,建立“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联合督查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今年已开展2次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08个,处理115人,其中,约谈提醒58人、批评教育18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2人、通报6人、诫勉谈话11人、组织处理1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

      二是进一步明确地方党委和省直厅局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类编印市、县、乡和省直厅局党委(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指导书》。建立新任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任前谈话制度、党建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制定市州、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党建工作履职尽责考核实施细则。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实制度试点和监督责任清单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和履责纪实制度。严肃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1-11月,全省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18个,处理党员干部495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449人,监督责任4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3人,组织处理140人。

      三是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对涉及“一把手”的线索优先办理。召开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排查会,对省委巡视机构发现涉及到省直厅局和市州党政“一把手”的问题线索从速核实。截至11月底,已立案查处省管干部11人,其中县委书记2人,省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3人,其他省管厅级干部6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现涉及省直厅局和市州党政“一把手”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一次梳理,均已按期办理。对中央巡视组转办的其他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优先办理,截至11月底,已办结75件。

      四是拟定省委巡视工作2017-2022年工作规划,每年安排3至4轮巡视,每组每轮巡视2至3个地方或单位,时间两个月左右。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视中期、结束时分别听取汇报。完善省委巡视机构与相关部门、地方和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对巡视移交的问题和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反馈省委巡视办。强化被巡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对巡视反馈意见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移交“签字背书”制度。修订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流程,研究制定规范巡视报告的意见。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3)
    • 2016-12-29 13:30:26 1#

      整改"靠机关吃企业"、基金监管混乱问题的巡视整改

    • 2016-12-29 09:11:30 2#

      同意楼上说法

    • 2016-12-28 23:35:18 3#

      专业的事要专业的人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