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一直来都存在争议,到底是合法还是不合法?从来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相信也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为什么?因为承认年票不合法的话,那就等于打自己嘴巴,一直来这么多年收的钱说不定要全部退还,这是多么的。。。你懂的,肯定是不可能的。如果公开承认年票合法的话呢,找不出有力支持的上位法来,因为很明显年票的设立是和相关上位法的规定所不符的。一直来年票打着地方性行政收费的旗号坚持着,现在终于还是取消了,民众可真有点普大喜奔的赶脚。但是,现在又说要依法追缴,那应该怎么个依法追缴呢?
纳入征信系统,不要开玩笑了,征信系统的记录好象是要法院判定是失信了的才可以吧。对于一个本来就不明不白的收费,就算起诉到法院,打官司,法院会不会判呢?该怎么判?法院依什么法?据什么理?这可不是小事。后果可能很严重,呵呵。因为如果判不缴费的同学们输了,那是与上位法对着干了吧。就算你真的把这么多人都判了,纳入了佂信系统黑名单,不能贷款不能。。。。。。你想过没有,银行第一个不干啦,他的钱贷给谁啊?房地产商也不干了,贷不到款谁来买房?我想没有交年票的,这个数目可不是小数目,都纳入了佂信黑名单,我可以呵呵了,说不定还会阻碍了地方经济发展,大哥们不会无聊到拿政绩来开玩笑吧。。。。。。
不给车辆年审、过户?更加开玩笑啦,人家车管所除了开始和地方合作了一段时间后,就取消了强制没年票不给年审的规定了,然后一直都强调:我们车辆年审是不和年票挂钩的!事实上,和年审挂钩也真是违法的呢。浙江、江苏违章未处理不让年审都让车主告下来了,车管所不会傻到蛋疼等人告吧。
如果实在要追缴的话,好象只有向法院起诉了,你是收费的,不交费的是欠费的,收费的起诉欠费的,呵呵,貌似天公地道。但要赢得官司那就不容易了。问题原因大家都知道的,法院不可能推翻上位法,地方不可能违背国务院的精神。碰到较真的人真的打起官司来这可难了。什么是依法?什么是合法?
到头来不如地方就这样做做样子造造声势找点面子,然后不了了知了,就如当初不明不白的收费一样。。。。。。民众也欢欢喜喜的,这才是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