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车位资源与快速增加的各类车数量之间矛盾的当前以及今后始终存在,在茂名可谓尤甚,因为茂名的实际情况是人多,常驻人口610多万;车越来越多多,2015年末全市民用车158.50万辆,增长5.7%;城区却很小,公共停车场几乎没有,加之人们容易集中的行政、商业、娱乐场所高度集中,车与车位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怎么破?用包括收费在内的各种手段多少有些无奈。所以,作为车主,我也不想多支出哪怕一毛钱,但没办法,要不未来茂名路面就是一锅粥。
二、我是支持公共停车位收费,但城区道路,毕竟是公共资源,收费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如果有什么人想用公共资源发个人的财,对不起,鄙人坚决反对。
三、费可以适当地收,当前政府部门已经公开标准,收多少公开透明了,怎么用,用在哪里更要公开透明,相关部门要有专门渠道让广大市民方便地看到,且要能看得懂。
四、相关部门既然批复同意收费,收费的单位或组织要提供对应的服务,也就是说,未来停车位要继续增加,且有效维护,费收了,服务不对应,或者根本没有,那不行。
五、管交通的部门,还要加强执法,趁着创建文明城市的机会,好好地通过执法规范一下,比如抓一抓乱停乱放的问题。茂名交通秩序不客气地讲,有点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