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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茂名市城乡住房建设局的感谢公开信

    2017-03-03 14:46:14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8441

    致茂名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局的感谢公开信




    2016年7月,因茂名市某房地产开发商承诺的购房条件不能兑现,我们数十户已交首期房款或定金的准业主与开发商产生购房纠纷。我们曾十余次主动上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我们集体委托代表向茂名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局领导和房产管理科领导提出投诉。茂名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局受理了我们的集体投诉后,局主要领导很重视,指示分管副局长主持调解。双方均出席的调解会议开了3次,其中一次从上午一直开到下午13:30时,至于住建局领导找我们或开发商单一方做政策引导、资料证据补充等工作的次数,我们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在茂名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局坚持不懈的调解努力下,2016年9月18日,我们绝大多数的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承担责任,赔偿了购房者相应损失:其中十多户购房者选择退房退款,对于已交首期房款的购房者,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退回首期房款和利息;对于仅交定金的购房者,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赔偿50%定金;对选择继续留下买房的业主,开发商也给予一定的补偿。至2017年2月15日止,开发商分期分批完成了全部退房户的退款赔付工作。

    此次纠纷的调处过程,让我们购房者看到了茂名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局领导对处理群众投诉工作的重视,不敷衍,不拖沓,不偏不倚,认真深入了解情况,依法依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事件解决后,我们数十户购房者十分感谢茂名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局领导,特别是该局具体主持调解工作的杨副局长和房产管理科赖科长、肖副科长,没有他们的秉公调处,辛苦工作,我们数十户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另一方面,我们也为自己轻率相信开发商的承诺而交钱买房(当时开发商出具有书面盖章的承诺书),造成购房纠纷,为政府工作添了麻烦而感到歉意,因为住建部门领导们平时的工作都很忙,特别是房产管理科,要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及项目的管理,工作量很大,我们的纠纷给他们增添了大量的工作,耗费了很多时间。因此,我们特在此发布感谢公开信,以表达我们当事人的感谢与歉意之情!
    再次诚挚感谢!!

    致:
    礼!

    茂名市某楼盘团体购房者集体致谢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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