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10万元买到价值2亿多元的信宜市扶曹水库电站、扶云、大合股份电站
信宜市扶曹水库电站是信宜装机容量最大的水库电站,2003年至2004年初信宜政府对花财政1个多亿元建成的水库电站以大坝高度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改制,电站改制领导小组组长由信宜市分管农、林、水的市委常委张肖平担任。
张肖平亲自草拟的改制措施,主导的《清产核资报告》,对那些隐性可获收益的债务却只字不提。若当年《清产核资报告》中有该项可能收益的提及,富力公司不可能10万元成为最优秀投资者。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岑兆荣随即与另一老板梁均文密谋,先由梁均文以股份形式在信宜成立一家富力投资公司。在后来改制过程中,张肖平、岑兆荣、梁均文密谋。张肖平帮富力投资公司出谋划策,就连扶曹水库电站改制方案、改制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标书、保证金等都与他们通气,一起商量,一起确定。在密谋过程中,岑兆荣对张肖平承诺:“你利用改制领导小组的身份,大力促成此事,事成后,我会给几百万你,到时候你随时开口得了。”
扶曹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拿到国家的各项资金1.3亿。
张肖平担任电站改制领导小组组长时,亲自草拟的推动改制措施,罔顾国有资产流失,罔顾电站职工权益,每一款,每一条都是为特定关系人富力投资公司量身定做。
在张肖平帮助下,富力投资公司从扶曹水库电站得到截止信达公司7332万元以2000万元买断债权,获5332万元收益。信宜工行、农行的债权1660多万元,以200万多万元买断债权,获益1400万元,电站建设时借入信宜市财政局、水务局的817万元,张肖平制订的改制方案不用偿还,侵吞扶曹水库电站改制前的电费360多万元,扶云、大合股份电站改制前的电费110多万元,改制后,在信宜市政府的帮助下得到广东省财政厅的拨款3639万元。
不支付扶云、大合股份电站对价,强行侵占。
富力公司得到扶曹水库电站的产权后,官商合谋并未终止,在张肖平的帮助下,富力投资公司用较少的资金解除了电站的债务风险,随后按富力投资公司的要求,把扶云、大合两小电站一齐要,但两小电站是当地村民用土地入股和扶曹水库电站职工合股建设的。有合法的建设手续、证照合法齐全,张肖平通过当地纪委查账等形式确认扶云、大合两电站为国有资产,通过威逼利诱两小电站股民,要两电站股民作出“声明”承认两电站是国有资产,不得再向法院打官司等的威逼手段。最终富力投资公司未支付两电站的对价,侵占了两电站的产权和资产。
无偿获得价值1.1亿国有土地。
张肖平按富力公司的要求,违背省市国土局部门的答复要求规定,在张肖平的帮助下,梁均文伪造3135亩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冒原扶曹水库电站法人在合同上签名,自己代表甲乙双方盖公章,行贿电站改制办和国土局有关人员,不交分文土地出让税费,非法办理了水库大坝建成后还未淹没的3135亩国有土地以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证。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
检察官、渎职、办案不力,法官枉法裁判致使流失的资产难追讨。
梁均文、岑兆荣利用有身份的人张肖平实施的一系列犯罪行为,本应数罪并罚,但在案件公诉阶段,公诉部门只是指控梁均文、岑兆荣的行贿罪,法官对岑兆荣的行贿罪枉法裁判,不按2013年1月1日实施的2013《最高检最高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对岑兆荣处理。岑兆荣行贿这项罪名要判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可处没收财产,本应在刑事可追讨回流失的资产,非要扯到民事上去。流失2亿多元资产及改制后十三年发电的电费收入2亿多元至今未能追讨回。
“打虎拍蝇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让腐败分子吃进去的肉吐出来”,如不能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不能剥夺涉案者的非法经济收益,就很难有效震慑于滥用职权的腐败分子。
原信宜市扶曹水库电站职工代表
2017年 4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