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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电白区科工商局副局长崔勇雄,官欺民,老百姓的艰辛维权之路

    2017-07-06 08: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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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很早就提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生最宝贵的品质。我们中华民族历来把诚信作为道德之基,“民无信不立”、“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等等将诚信二字阐释地淋漓尽致。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我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恪守:诚信做人,诚信待人,诚信做事。然而,在经济社会取得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有了质的飞跃的今天,一些失信事件却屡屡将这个传统戳伤,诚信似乎成为了一种短缺品,人们在交往、消费、社会活动中丢了诚实守信这把“金钥匙”,出尔反尔,背信弃义,诚信缺失成为当前社会之痛。 我以我亲身的经历,分享我遇到的一个出尔反尔,毫无诚信可言的无赖的故事,我的艰辛维权之路。
    安居乐业,相对每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无非为人生的两大乐事。古人把安居写在了乐业之前,固然是非常有道理的。只有居有定所了,人才能安心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居无定所,栖无所处,谈何乐业呢?所以人能用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去购买房子,应该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当你遇到出尔反尔,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赖,欺骗你耍你团团转,购房的开心事变成烦心事,那就会让你不寒而栗。
    本人名叫肖锦辉,隶属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的一名普通老百姓,于10年前(即是2007年6月2日)与崔耀汉签订了一份巜房屋购买合同》购买了电白区水东镇城岭路合和巷40号的一栋地连房及收款收条,其妻严桂英,其幼子崔勇雄(现任电白区科工商务局副局长)及其妻子均在场,其父崔耀汉在合同上签了名字,并按了手指。其子崔勇雄亲手接过我妈妈15万元整的人民币现金。(我们在交附了钱之后,对方交给我们一些房地产证件,后来我们才发现其子崔勇雄也是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但其子当时在现场并没有告知我们他也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也没有在合同上签名和按手指的。)其一家说我们是革命家庭,你们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他们随时都配合。由于种种经济原因,我们当时没有立即进行房地产过户的。根据合同上的约定,对方随时配合我方办理房地产过户的。从2007年6月2日交付房子之后,我与我妈妈均多次向对方提出办理过户手续,但对方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
    很不幸的是,房子交付之后的几个月,其父崔耀汉就离世了。我和我妈妈认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要赶紧办理过户手续才行,于是,我们就跟其幼子崔勇雄交涉,要求办理房地产过户,但崔勇雄说,我父亲刚过世不久,我还要领点利益,要领我父亲的工资才行为由,推脱不与我们办理。再次不幸的是,在其父离世不久的两,三年之后,其母也离世了。我妈妈想这样下去不对劲啊,还是赶紧与对方协商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才行啊。于是,我妈妈多次与崔勇雄交涉,一开始,崔勇雄要我妈妈支付他20万元整人民币才肯与我们办理,再商谈又要18万。多可怕啊!
    看着我妈妈和崔勇雄的交涉,我想对方这是要一房二卖,勒索钱财啊,还要领取其去世母亲的社保工资不肯与我们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以,在2016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和我妈妈约崔勇雄到我们当地的一家茶餐厅商讨,当晚的对话我们全程都有录音。崔勇雄在当晚递我们一张协议(如下图),想让我们签,协议要求我们支付他15万元整,先支付13万元整,办好后再支付2万。这样的协议我们当然不可能签的,这不是明摆着敲诈勒索吗。
    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省吃俭用真金白银跟别人买了房子以为可以安居乐业,谁知对方竟是这样出尔反尔的。这次没有协商成功,我和我妈同时想到的就要要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在2017年月份我们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并同时聘请委托了律师就此事向我们当地电白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申请。经法院核实之后,准予起诉。然而,这又有好多事情的发生。首先说一下我们接到的法院传票的,我收到的传票通知书上案由竟然是民间借贷。我的起诉书上写的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什么会变成了民间借贷了呢?我心里咕噔不是滋味,分别打电话给我律师和法院询问,得到法院的回答说法是:可能是打印的时候,工作员太忙打错了。我心想,法院通知这么严肃庄严的事情,能这么儿戏的吗?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而且法院后来也没有在通知书上给我改回来。

    要知道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首先想要的是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的合法权益,而法院竟然如此儿戏,老百姓心里都凉了半截。在法院的传票通知书上明确了:2017年2月10日9时在电白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在离开庭前我有陆续接到此案审判长打电话来询问,每次的电话我都有录音。在与审判长的电话通话中,在我听起来审判长的语气并不是很好的和我沟通,我当时心里很不好受。更令人恐怖的是,在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时,对方崔勇雄应该也是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他竟然叫人打电话来恐吓我。恐吓的电话我也录音了。这是什么世界啊,我真金白银用血汗钱去购买了房子想通过法律去维权,竟然还被对方叫人电话来恐吓我,这还有天理吗?
    2017年2月10日9时我与我妈妈,这有我的律师按时出庭了。而对方被告人崔勇雄没有出席只是委托了律师出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审判长说被告方严桂英已经去世,你还起诉人家。我方律师说我们在起草起诉书前去公安局派出所查询,被告人严桂芳的信息是是在的哦,并没有销户,所以我们才起诉的哦。这对对方律师出示了一份被告人严桂芳的死亡证明,时间是2016年6月份的。据我们所知他母亲严桂芳已经离世至少有两,三年了,为何死亡证明是2016年6月的呢。之后,审判长说证据不足而休庭了。我感到很纳闷,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对法律上的问题并不是很懂,是怎样的证据不足而休庭了呢。
    我们回去之后,一直弄不明白,到底是什么证据不足而休庭了呢,因为审判长并没有明确说明。就这样,我们一直等到了2017年5月十几号,电白区人民法院打电话来叫我去法院拿传票,说这个案子已上升为简单程序,叫我拿文件去银行交钱,并于2017年5月22日9时30分到电白法院行政庭开庭。于是我就去交了钱,一直等。等到了2017年5月22日8时30分左右准备与我妈妈出发去法院的时候,法院打电话来说,被告人的律师的父亲刚去世不开庭,又不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再开庭。我不清楚法律上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顿时我心里就不好受,怎么那么巧啊。对方不是又想玩十什么延迟不开庭呢。

    于是,我和我妈妈就去崔勇雄办公室找他,找不到人,打电话给他,他约了我们出去外面谈。谈的过程我有录音。最后商定去法院协商。所以,在2017年5月28日我,我妈妈与我方律师,被告人崔勇雄,审判长还有一名庭长在场。大家一起协商,最终签了一个协议(如图),被告人崔勇雄应在2017年6月16日之前做好公证前的一切,与我方去公证处去公证什么之类的,然而法院出调解书行文什么的。我满以为在法院里协商之后,这个事情会告一段落。所以,我和我妈妈一直等到16号,但是没有接到任何的调解书和电话。也就是之前协商的一切都是浮云,都是对方崔勇雄一直在敷衍我们的耍我们的。所以,我打电话给法院,现在调解书没有行文,对方也不按协商的去覆行,那我也反悔协商的内容。可以在2017年7月4日,法院打电话叫我去公证处交钱,7000多。既然法院没有行文,我为什么要去交钱。而且去公证处公证,也要双方到场才合法的,为什么崔勇雄不出现。我打电话给崔勇雄,不接。后来他回电话,恐吓我,说晚上要好好来我家找我。我已录音了。崔勇雄这样的以官压百姓,天理何在。我能够继续相信法律对老百姓的维权的正义吗?一个普遍的老百姓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自身的安全。
    我妈妈因为这件事终日茶饭不思,寝不能安,我和我家人的生活和工作都因为这件事而受到严重的影响。艰辛的维护之路仍在进行。
    习总书记强调:构成诚信社会体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竟然有还有如此不诚信的官员背信弃义,出尔反尔,一而再再而三的耍赖存在,如此公然地挑衅诚信。身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要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人身安全?难道当官的就可以一手遮天,无法无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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