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名富广场项目准业主,曾实名向茂名市城乡规划局举报名富广场项目配套设施地下隧道未建设即欲规划验收问题,市相关部门因此要求名富广场项目开发商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地下隧道建设工程款缴清后,方可进行规划验收。
本人于2018年8月9日在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查询得知茂名市名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地下隧道工程于2011年委托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投资评估报告书为: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10万元。(详见附件一)
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3年7月委托达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第一分公司对名富广场地下隧道工程做出的投资评估报价书为1110万元。(详见附件二)
2014年,茂名市规划局规委会上,确定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地下隧道暂缓建设,并按协议交清工程款,可与楼盘分开规划验收。但名象房地产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没交款。
2018年4月,茂名市规划局规委会上,再确定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公司地下隧道建设暂缓建设,财政局代表重申,今年交款,按2018年及最新公布数据作为测算依据,并交清工程款后,可与楼盘分开规划验收。
经了解,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18年5月委托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茂名市名富广场隧道工程概算书,概算造价为1110万元,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确定的工程建设概算下降为967.3万元(工程预算编号:180726)。
2018年6月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名富广场地下隧道工程进行审核。2018年7月31号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给出的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结果为概算1110.03万元(详见附件三),审核最终结果为967.3万元(工程预算编号:180726)。
本人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间,陆续向市城乡规划申请公开了该地下隧道的图纸等资料,并在2018年8月13日茂名市财政局领导麦副局长、办公室陈主任、投审中心伍主任等五人了解会上,财政局领导明确于最新公布的数据作为测算依据。我也向广州及茂名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及多位专业人士咨询其工程资金概算,我于是按目前最新的依据做了测算,名富广场地下隧道工程投资估算决对不低于1600万元(详见附件四),测算结果与贵局审核确定的工程资金概算差距巨大。因此,本人对贵审核中心作出的概算与五年前一模一样,非常不认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会议决定,名富广场项目开发商在缴纳贵局审核确定的工程建设概算967.3万元后,如政府建设该地下隧道出现资金超过967.3万元时,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承担不足部分,与名富广场项目开发商无关。我认为此中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巨大风险,本人将正式向省、市及国家纪委、督察等相关部门提出复核请求。
望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