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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乱丢乱倒垃圾不文明行为说“不”!

    茂名网
    2019-09-16 14:18:13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548

    9月6日晚,市城管执法局联合茂南区城管执法局持续开展巡查执法,针对市区乱扔垃圾、不按规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曝光。通过依法处罚不文明行为,边执法边教育,使广大市民逐步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突击夜巡就是要向乱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说不。执法队伍先后在官山二路、光华北路等道路的“垃圾黑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了多起违例投放垃圾的情况。

    1.jpg 执法人员在官山二路一路口果皮箱处执法巡察发现,半小时内就有多袋生活垃圾扔在果皮箱旁。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制止了乱扔垃圾的行为,并向乱扔垃圾人员进行了教育。根据《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个人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最高可罚款50000元。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重新把垃圾投放到指定投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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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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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果皮箱不就是垃圾箱么?”相信不少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城区道路设置果皮箱,是为方便过往行人投放随手产生的垃圾,不是用来投放大量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但一到晚上,这些沿街的果皮箱承受着不该承受的压力,变成了周边市民的定点垃圾投放点。 

    当前,我市创卫工作进入攻坚期,但是把果皮箱等同于垃圾桶乱倒乱堆垃圾现象依然存在。为此,市城管执法局组织专门的督查队伍,全天巡查督导,加强对乱丢乱倒垃圾行为巡查执法,通过执法和现场教育,提高市民群众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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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区光华北路,装满垃圾的塑料袋堆放在路边,据负责此辖区的环卫工人介绍,每天晚上都会有这种情形出现。有市民反映,垃圾清运车来的时候,自己正好在上班。对此,执法人员建议:“赶不上移动收集车的,未设置勾臂箱等容器的区域的居民、经营户,请将垃圾投放到附近垃圾桶和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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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巡查管理,对乱丢乱倒垃圾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提高环卫意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共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来源: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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