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 专题
  • 区域
  • 视频
  • 财经
  • 旅游
  • 宜居
  • 汽车
  • 生活
  • 人文
  • 教育
  • 影像
  • 搜索       

    电白10户人苦等24年的住房梦破灭

    背剑帽
    2020-02-04 11:05:55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3793

    茂名市委、市政府:

    210日,陈罗巷12号土地就要拍卖了,这块土地是我们10户原住户获取10套回迁房的“交换物“,最主要的是我们与单位办理签订回迁协议先于莫石伟,为此,我们恳求,如果拍卖陈罗巷12号土地,应先解决我们应得份额的补偿。

    2019年,我们10户原住户集体上访,茂名市委常委、电白区委书记、水东湾新城党工委书记陈小锋非常重视曾作出批示,要求区供销社作出协调方案上报。我们本以为有了希望,但还是失望了,时至今日,区供销社并未拟出调解方案上报。

    我们10户原住户被住房问题折磨多年,真的很惨,10户原住户现在仍有部分人住在单位原来安置的办公楼改装的不足20平方的住房里,也有部分人没房住,居无定所。

    大年初一,何华谋的儿子何广庆跪在自家大堂,喃喃低语:父亲啊!陈罗巷12号没有建房,集体上诉,求补偿也没有结果……在电白县供销社工作的何华谋住在水东镇陈罗巷12号的(供销社)宿舍楼。2015年,长期牵挂这套安置回迁房的何华谋,积怨成疾,长病不起。同年12月,何华谋弥留之际,久久不咽气,他拉着儿子的手,反复叮嘱:他走后,要每年将这套房的落实情况告诉他。于是,作为人子的何广庆,每年的年初一在大厅拜祖神的时候,只好重复着每年所说的话。

    20多年,我们10户当事人大多数已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先后有4人因居无定所像何华谋那样含怨离世,死不瞑目!

    杨李朝,85岁,1995年前他也是电白县供销社职工,也住在陈罗巷12号宿舍楼,他和何华谋一样,失去了购买房改房的机会,为等这套安置回迁房而白了头。1995年后,每一年,他都会在笔记本上画上一横,画了一个正字又一个正字。现在笔记本上有了24横,也就是事情过去了24年,他等了24年。如今,他已白发苍苍,他也不知要等到何年,有生之年,能否有结果,每每想起这事,他总是唉声叹气,有时痛哭流泪,放声大哭。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们都是电白县供销合作联社(当年,电白县供销合作联社和电白县供销企业集团公司同属于一套人马二个牌子。)的干部职工,住在单位建设的水东镇陈罗巷12号宿舍楼。当年,各单位开始搞房改,我们单位有3栋宿舍楼,也相继搞房改。而另二栋稍新的楼房完成房改,我们这幢楼的户主陆陆续续交购房改房款的时候,当年的领导突然宣布,我们所住的水东镇陈罗巷12号宿舍楼不搞房改了,要拆旧建新。对于这一块定,住户和单位形成了拉锯战,就搬迁、安置、回迁等事宜,单位与职工,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协商。

    协商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拖到1994年初。最后,单位以不搬迁就断水、断电、停发工资和解决回迁房的软硬兼施办法,职工勉强接受单位条件,双方达成共识,形成协议。

    当时,单位没有建房资金,只能以用土地换取回迁房的形式解决。具体操作为:县社提供陈罗巷12号宿舍楼的土地,电白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杨智云等投入资金开发建设。楼房建成,提供土地方可得到10套回迁房,即原10户住户崔淑球(女)、郑学平、崔敏儒、谢祥权、李耀、何华谋、谢桂裕、潘秀、杨李朝、孙义春等,每户交3.5万元可选取(二至八楼)一套100平方米以上的回迁房。其余套房由投资方按市场价出售。这块地成为换取安置回迁房的“交换物”。

    19946月间,我们与单位及法人代表梁英发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中具体约定回迁房的位置、面积,我们支付建房款的时间和方式,我们依法履行了《协议书》交付建房款的义务,而单位却迟迟不动工建房屋,一直拖至现在。

    我们要强调一点的是,我们这个纠纷案实际上并非普通单位的集资建房纠纷案,原《协议书》本质上应是《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陈罗巷12号土地当时成为我们10户原住户换取回迁房的“交换物”,事实确实如此。

    当年我们交了房改房款,形成了事实上的“房主”(有收据为凭)。当年,单位其他的干部职工所住的宿舍楼都进行了房改。我们住的宿舍楼也符合房改的条件,可以房改而同意不房改,那就是因为单位承诺解决了回迁房的问题。试想,在搞房改期间,单位不承诺解决回迁房,谁会放弃房改?谁愿意搬迁呢?这不是回迁房是什么?

    20多年来,我们曾多次口头向单位领导追问建房事宜,单位领导总是说,等等,等有了钱才建。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住房梦终成泡影!我们相信单位,相信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却忽悠我们,我们成了“受骗”的牺牲品。

    当年,房改房,100平方内好的套房也就一、二万元,差的也就几千元。就算高价商品房,也才四、五万元。现在一套100平方的房,少则五、六十万元,多则八、九十万元。单位违约,我们失去了参加房改的机会,失去了买福利房的机会,也失去了买商品房的最佳时机!损失惨重!

    按常理说,有纠纷的土地不宜拍卖,可法院还是继续坚持拍卖。水东镇陈罗巷12号土地还在,我们还存在有朝一日住上新房的梦想,可法院在今年210日将拍卖这块地,这意味着我们的梦想破灭了。

    我们10户回迁户与单位签协议比莫石伟与单位发生的债务早,该土地又是获得回迁房的交换物, 如果该土地拍卖成功,我们回迁户应优先获得补偿。

     

    10户原住户代表::崔淑球()、何广庆(已故何华谋儿子)、郑学平、崔敏儒、谢德(已故谢祥权儿子)、杨李朝、谢桂裕、李旺财(已故李耀的儿子)、潘文‘()(已故潘秀女儿)

    联系人:何广庆13336531558丶崔淑球,18027783110

     

                                                              20202 4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1)
    • 罗安然

      2020-03-27 11:09:19 罗安然 1#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