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 专题
  • 区域
  • 视频
  • 财经
  • 旅游
  • 宜居
  • 汽车
  • 生活
  • 人文
  • 教育
  • 影像
  • 搜索       

    罚!抗疫期间出租屋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

    茂名网
    2020-02-12 15:35:35
    → 快速回复 点击数:237

    日前,
    茂名高新公安查处2起
    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违法行为
    ↓↓↓
    房东们,注意了!

    房东或经营者不如实登记或不报送出租屋承租人信息,将会被依法处罚甚至拘留。尤其是抗疫期间,不如实登记或不报送出租屋承租人信息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风险,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

    1.jpg

    疫情防控以来,高新公安全力投入抗疫一线,不断加大对辖区出租屋等场所排查力度,全面核查掌握辖区出租屋及承租人情况信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发布了《关于举报从疫情发生地到高新区出租屋居住未登记备案人员的通告》,敦促出租屋房东如实上报登记相关承租人信息。
    但仍有个别出租屋屋主抱着侥幸心理,不按规定报送出租屋承租人信息,存在重大的“病毒”隐患。
    2020年2月9日,高新公安分局七迳派出所快速出击,对高新区七迳镇尼乔开发区2间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的出租屋进行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请各位出租屋屋主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正常管理,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出租房屋人员信息;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依法处以罚款或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警方呼吁

    抗疫关键期,请大家遵纪守法,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jpg



    来源:茂名发布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