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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茂名网
    2020-02-25 18:21:56
    → 快速回复 点击数:586

    为满足我局公安工作需要,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茂府规﹝2018﹞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

      一、招聘岗位

     (一)茂南区拘留所警务辅助人员6名(男性);

    (二)城中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三)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11名(男女不限)。

     工作内容为执法协助,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进行岗位调整。

      二、应聘资格与条件

     (一)应聘资格: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应聘条件:

      1.茂名地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2.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2月26日至2002年2月26日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矫正视力5.0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直系血亲和与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二)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至3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星期六、星期日正常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治安防控大队(光华南路123号大院东面)。

    四、考试时间

    统一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达到开考人数(最低20人)方可进行,考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平安茂南”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程序进行,考试采用淘汰制,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不计入总分,测试内容:男性1000米长跑。合格线为男性30岁(含)以下≤4分25秒,31岁(含)以上≤4分35秒。

    (一)计算机操作(100分),占总分的30%。考试内容:规定时间内文字录入。具体分数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划定。

    (二)笔试(100分),占总分的30%。考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三)面试(100分),占总分的40%,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形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先后,由高至低排序确定。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后,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辅警管理办公室须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纪委须对考生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查。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

    (3)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4)个人征信情况;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毕业证复印件。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3个月,每月薪酬为标准的80%(包含五险);试用期满后,每月薪酬为2500元(包含五险)。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668-2951736。

    附件:《茂南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2020年2月25日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png


    来源:平安茂南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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