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茂南公安分局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强力开展了对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查处行动。
2月26日晚,羊角派出所在巡查行动中,在来龙村委发现有人燃放烟花。民警当场将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的一名男子查获并现场缴获烟花一批。同是2月26日晚,西粤派出所在市区西粤北路查获两名正在非法燃放烟花的男子,将其二人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其三人均对非法燃放烟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茂南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上述三人作出了罚款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对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来源:平安茂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