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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在行动│俩男子租借银行卡获利被刑拘

    茂名网
    2021-10-22 18:24:05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254

    2名男子为赚快钱,不惜租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目前,2名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10月8日,我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嫌疑人黎某宁、梁某钟不久前曾租借自己的手机及银行卡给嫌疑人李某(在逃)“刷流水”以获取好处费。说是“刷流水”,其实是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在嫌疑人黎某宁、梁某钟租借银行卡的同时,2名外省籍事主在网络上遭遇了刷单诈骗,损失惨重。受害人向多个银行账户转账,其中就包括了黎某宁、梁某钟的银行账户。

    微信图片_20211022182325.jpg明知李某用以“刷流水”的钱是违法犯罪所得,依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李某使用,嫌疑人黎某宁、梁某钟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目前,犯罪嫌疑人黎某宁(男,20岁,茂南区人)、梁某钟(男,19岁,茂南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警方提醒

    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提供给诈骗人员使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将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等犯罪而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请务必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坚决不出借、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决不买卖微信号、qq号、淘宝支付宝账号,不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平安茂南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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