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傍晚6时许,化州市民李女士满脸欢笑地走进化州市公安局下郭派出所,将一面写着“破案神速,为民服务”的锦旗交到下郭派出所办案民警的手上,不停地说:“真的非常感谢人民警察的帮忙,帮我挽回了损失。”
事情得从上个月说起。
11月5日,李女士到下郭派出所报警,称被人诈骗了19000元,希望派出所能尽快为其破案,追回损失。
据李女士反映,2021年8月,她在某微信群上看到一微信名叫“文化传某陈”的中介,发布的“可以帮忙办理小孩入读某某小学”信息,便添加了“文化传某陈”的微信。双方通过微信沟通商量好,李女士支付19000给“文化传某陈”,“文化传某陈”负责帮忙将李女士的小孩办理好入读某某小学。李女士随即通过微信转账19000元给“文化传某陈”。过了大半个月,“文化传某陈”并没有为李女士小孩办理好入读某某小学。李女士便要求“文化传某陈”返还19000元。“文化传某陈”于10月15日、10月18日,分两次共返还了10000元,便将李女士的电话和微信拉黑。为了讨回剩下的9000元,李女士于是到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下郭派出所所长赵雄光非常重视,组织办案民警、辅警成立办案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案件进行研判。
经调查,公安机关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文化传某陈”的真实身份。11月25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波(男,44岁,化州市杨梅镇人)捉拿归案。
经审讯,陈某波对自己诈骗李女士19000元的行为供认不讳。其后,陈某波将剩余的9000元,返还给李女士。
目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波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审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可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情况,再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办理,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中介”,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化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