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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起,全市禁用“生鲜灯”!看看茂名市场商超落实如何→

    茂名网
    2023-12-01 10:16:23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371


    今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近段时间以来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

    开展宣传排查整治

    通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单位

    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

    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


    11月29日至30日

    茂名晚报记者特地走访了

    茂南区、电白区多家

    农贸市场、商超、水果店

    了解“生鲜灯”使用现状以及整改情况


    多家市场更换新灯

    让生鲜“素颜”上市


    11月29日上午,在电白区新湖市场、上排垌综合市场,记者看到,市场里贴出了《关于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禁止使用“生鲜灯”的公告》,肉类、蔬菜、水产等档口都换上了白色的普通照明灯具,生鲜食品颜色看上去比较自然。


    11月29日,电白区上排垌综合市场内已无生鲜灯,市民在亮堂堂的肉类区采购。

      

    “根据省市部署,我局从11月初起就提前开展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专项整治。通过召开现场会、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微信群通知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并对全区农贸市场、商超等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将禁用‘生鲜灯’工作落到实处。”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该区大部分市场、商超均已更换为符合新规定的灯具。
      

    记者了解到,新湖市场是电白区首批完成“生鲜灯”更换的农贸市场之一。“以前我们也用‘生鲜灯’,今年11月中旬进行了更换。”该市场一名水产老板做生意多年,他告诉记者,虽然色泽有所差别,但是更真实。自家的产品很新鲜,回头客多,换灯不影响。既然有这个新规,肯定按要求来做,市场上的商户都很配合,大家很快都换上普通灯了。


    生鲜灯光下的海鲜(资料图片)。


    11月29日,市场内普通照明灯下的海鲜。


    此前,在今年7月底,记者走访了河东农贸市场、菜丁·河东市场,发现市场使用“生鲜灯”的情况比较普遍,肉类区、干货区和熟食区多为暖色调、呈现偏红或暖黄光效,蔬菜区和水产区一般为冷色调、呈现偏白光效。11月30日,记者再次走访发现,这两个市场基本没有“生鲜灯”的身影,市场内部亮堂堂的。
      

    河东农贸市场一家猪肉档口的李老板跟记者说,以往“生鲜灯”下显得格外新鲜红润的猪肉,现在看起来就有些“平淡无奇”了。“有的顾客没看习惯,觉得我们肉不新鲜。你看,我这肉多新鲜呐,顾客肯定要有个适应过程,时间长了,相信自然就习惯了。”李老板说道。


    生鲜灯光下的猪肉(资料图片)。


    11月30日,市场内普通照明灯下的猪肉。


    除了上述农贸市场,记者还走访了福华市场,发现蔬菜、水产、水果等档口都换上了普通照明灯具,但仍有部分肉类档口使用“生鲜灯”,在红色光线的照耀下,猪肉呈现出鲜红色。11月30日早高峰过后,记者再次走访看到,福华市场管理方已趁着客流量不大的时间,加紧帮商户撤下“生鲜灯”。


    合规使用生鲜照明灯

    消费者买得更放心


    这两天,记者还走访了几家大型连锁超市,发现基本没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但在走访市区高凉南路、双山五路、人民南路等多家社区生鲜店、个体商户水果店,发现“生鲜灯”仍被普遍使用。采访期间,多数经营者回应道,知道不能用生鲜灯了,先观望观望再说;小部分经营者明确反馈“时间一到,就会换灯”。
      

    针对这些情形,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施行前,主要是对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办法》施行后,接下来将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落实新规要求,各市监所对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对前期自查整改不到位的、群众投诉线索较集中的经营户,登记相关信息,建立“生鲜灯”整治台账,依照《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
      

    现在禁用“生鲜灯”了,那么使用什么灯才符合规范?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可使用的照明灯应能呈现物体真实颜色,在灯光下所看到的颜色应接近自然原色,无偏差,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但在走访中,有不少市场管理方跟记者提到,在督促经营者换掉“生鲜灯”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是“生鲜灯”参数的问题,从相关文件来看,并没有给“生鲜灯”明确定义,如何判断灯具是否合规,缺少统一的标准,目前只能靠肉眼辨别。


    对此,记者向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该局表示,目前,食用农产品照明产品尚无统一标准,参考团体标准《食用农产品照明用光源和灯具技术规范》,建议食用农产品照明用光源和灯具色温应在2700K至6500K范围内,一般显色指数Ra的初始值应不低于90且应不低于标称值3个数值,色彩饱和度Rg应在90至110范图内且应不偏离标称±3个数值,色彩逼真度Rf应不低于90且应不低于标称值。监管部门、市场管理方、经营户等可暂时按照建议标准,更换生鲜照明灯。


    听听他们的声音


    当前,禁用“生鲜灯”这一民生事项也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在随机采访中,多名市民表示:“这是好事啊!”


    经常到农贸市场买菜的张阿姨说:“换灯了,现在放心多了,挑肉的时候看得很清楚,不怕买到变质的肉吃坏肚子。”


    “平时我们去菜市场买菜,照‘生鲜灯’的情况很常见,很难辨别食材是不是新鲜,作为市民,我很赞成不用‘生鲜灯’。”李叔说道。


    今日起,“生鲜灯”正式禁用,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监管部门加强巡查力度的同时,也欢迎市民的监督,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文/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和沛蓉

    图/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宇彬

    来源:茂名晚报 茂名网微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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