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名市区和乡镇县城,摩托车搭客现象由来已久,这个现象的存在有利有弊。茂名目前还没有出台禁止摩托车搭客的法令法规,也没有出台统一规范管理的措施,可以说一直处于“管理真空”状态。
摩托车驾驶员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低,冲红灯、超速行驶、占道行驶、随意转弯、随意变更车道或横穿马路等现象比较突出,导致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在街头巷口,“摩的”随意占道等客也让本来就狭窄的道理更加堵塞………这些方面的管理涉及到公安、交通、城管、社会保障等部门,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必须由多个部门协调起来才能“成事”。建议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尽快制定一套可行的规范化条例,试行后再根据茂名实际情况而去逐步完善。
要妥善解决“摩的”现状,首先是要大力发展城乡公交车,优化公交线路,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另一方面,“摩的”也有其存在价值,它解决了大量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方便了交通不便地区群众的出行。那么,规范“摩的”运行、减少安全隐患就是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茂名不妨可以参考下其它城市的一些做法,如“摩的”司机持证上岗,统一注册,统一编号,穿戴统一的服装标识,这样既有利于规范管理,又有利于提高“摩的”司机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