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正
沉 酲
在一个春暖花开、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日子里,邻家的公牛、母牛,选择了一处庄稼长得最为茂盛的田里做婚床,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着亲密接触,做着妙不可言的事情。众皆惊叹:“公牛哥太过专注,太过投入,太过用情;劳神伤体,入不敷出,得不偿失!”
众人都在忙于春耕播种去了,企盼通过春天辛勤地耕耘,秋天有个好收成,也好养家糊口。此事过去了很久,众人早已将此事忘却在脑后。再说,类似的场景,在那春光明媚的农村大地上,并非是一件十分难以见到的事情,还是可以屡见不鲜的,谁还会把它当回事呢?
但是,此事却偏偏惹着了一个人。他,眉头一皱,计上心头,嘿,嘿嘿!露出了两片皮笑肉不笑的笑容来。
几天之后,值班人员在民事庭办公桌上发现了一张状纸,上面写着:“榕树村的养牛户铁公鸡和养牛户吝啬鬼,分别对其所养的公牛和母牛管教不严,放任自流,导致其踩踏了庄稼,破坏了生产,造成了我家严重的损失。尤其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榕树村的田地那么多,范围那么大,铁姓农户和吝姓农户所养的公牛和母牛,竟敢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跑到我的地盘来上演AV戏。公然敢跟我叫板,挑战我的底线,这明显是在跟我这个书记作对。必须上纲上线,上升到污染了社会空气的高度上,进行从重、从快地惩处,尤其是要加倍赔偿被损害方的经济损失。念及两农户皆为我的邻居,赔偿时可酌情减少一点点。苟滩观XX年X月X日”。
值班员反反复复地认真地研究了该诉状,终于找到了该案中的犯案主体是:公牛和母牛。于是,签上了自己的意见:“鉴于作案主体在作案时,缺乏主观故意。不予立案。请领导批示。”
批示很快就下来了:“榕树村的支部书记苟滩观,反映的问题属实。本案的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立即予以查办!”
开庭审理中,上诉人苟书记说,这次损失十分严重,直接影响到了秋季的粮食收成,应赔偿X万元;尤其是社会影响恶劣,应赔偿X万X千X百元,合计赔偿X万X千X百元。考虑到“远亲不如近邻”,可适当地减少一点点,总共赔偿X万X千元。
被告人之一的养公牛农户铁公鸡说,苟书记说赔偿多少就是多少,我不敢有反对意见,有反对意见也没有用,他是我们村敬爱的书记!因为是母牛先叫春,勾引了公牛,理应由母牛一方赔偿才合乎情理。
被告人之二的养母牛农户吝啬鬼说,苟书记说赔偿多少就是多少,我也不敢有反对意见,他也是我的敬爱的书记,而且还是邻里!明摆着的是公牛主动,“霸王硬上弓”,欺负了母牛,应该由公牛一方赔偿才合情合理。
一审判决的结果是,在与当事方协商的基础上,经审议,养公牛的农户铁公鸡和养母牛的农户吝啬鬼,共同赔偿苟滩观书记的经济损失X万X千元。由公牛方和母牛方各赔偿一半。如果不服,可向上一级机构上诉。
公牛方和母牛方就赔偿的比例,提出了上诉。
经二审审议,判决的结果是,赔偿苟滩观书记的经济损失的数额维持原判。其中公牛方赔偿三分之一,母牛方赔偿三分之二。因为庄稼的直接损坏是由六只脚踩踏所致,作案时母牛用了四只脚踩踏在庄稼的田地上,而公牛则只用了后两只脚踩在田地上,比母牛所造成的庄稼损坏少了一半。
公牛农户方激动得连连磕头作楫,感激涕零,不停地说,二审水平确实比一审高多了,对作案时的实际进行了充分而细微的考虑,体现了接地气,体现了公正、公平。现场我看得很仔细,损坏庄稼的面积不足六平方米。牛的蹄子那么小,庄稼又没有全部被踩坏,对秋天的收成不会构成什么大的影响。赔偿给苟滩观书记的经济损失的数额大得太离谱了,毫无根据。即使在那六平方米的田地上全部铺上金银财宝,也造成不了那么大的损失,也不用赔偿那么多。就是因为他是支部书记,谁也不敢得罪他,谁也惹不起他!邻居管个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