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各位亲,好玩的事来了!!!!! 现在变成全民来找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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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名富广场准业主 发表于 2016-7-29 00:12 公司做什么决定,销售人员就怎么卖房。现在还在名富广场做销售的人注意啦,讲话要小心,有朝一日老板说你们 ...
quote:玉开水 发表于 2016-7-29 00:27 查了查,果然呀 名富广场建筑工人拉横幅讨薪
quote:枣茶 发表于 2016-7-29 00:14 员工无论有什么问题,都是公司的责任的,因为代表的是公司
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明 关于近期有自称为我司开发的名富广场项目的准业主“杨女士”通过自媒体等手段散布我司负面信息一事,现我司声明如下: 一、我司已聘请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邱永海律师、陈丽虹律师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所谓的准业主“杨女士”是我司于2016年3月10日原聘请的营销经理,因其在任职期间存在有损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被我司于2016年5月30日依法辞退,我司仍保留对她追究的法律权利。现因其变身为准业主代表身份不断通过自媒体等手段继续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行,我司已委托法律顾问启动相关的司法程序依法予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我司希望已与公司签订2号楼认购协议的广大准业主不要再受杨女士的所谓代表维权唆使,而是与我司直接进行磋商,公司将以最大的诚意与广大准业主直接解决相关的遗留问题。 特此声明 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七月三十日
这种开发商的楼盘买了问题多多,闪远一点好
quote:白天不 发表于 2016-7-29 00:20 哟喂,刚游荡到这里,忍不住要来留个爪了。嘿嘿,这不就是典型的二五仔吗!上两三个月,拖家带口也去看了名 ...
11条也不能帮名象公司免责,如果说政府原来是规定能开大堂门的,开发商也拿到了批文,向业主做出了承诺,但是后来政府变卦了,又不让开了,这种情况才叫政府负完全责任吧?如果说政府一开始就规定不准开门,开发商又没批文作虚假承诺,这种情况下,政府负个屁责任啊!难道你开发商卖白粉,也要政府帮你负完全责任?!那李红军市长岂不是要付很多责任?
貌似上年他还在欠施工人员的血汗钱呢,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啊,赚一分钱也不容易 ,希望早点把拖欠民工的工资给到施工人员手上
无良开发商,我订了一套,现在才知道虚假承诺,害死人,还好销售人员及时通知我,销售人员还是有良心的。
查了查,果然呀 名富广场建筑工人拉横幅讨薪 http://bbs.mm111.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3546&fromuid=18
[b]哟喂,刚游荡到这里,忍不住要来留个爪了。嘿嘿,这不就是典型的二五仔吗!上两三个月,拖家带口也去看了名富的房子,地段好,不过价钱好贵,要八千多啊,卧槽,上面那个单居然才7字头啊,我估计没有老眼昏花看错吧??杨经理,也是你接待我的哦,你还记得吗??我还有你的卡片呢!听你也还说上面非8***不卖!!还记得你私底下和我说的事吗??又讲你自己又买了!{:1_254:},哈哈,你现在怎么告起了自己老板啊??老板没给你佣金咩!销售人员还写了你杨*的名字!!!好心你就做好点啦!甘茂负责任个!!,蒋立新是谁??估计它也要出名了,名字还在上面哪,忘记抹去了啪??如果他是政府人员就被你害死咯,肯定被人查,ICAC要来啦! 唉,真不明白,就那么一个小楼盘,搞得满城风雨。无语。没啥意思,就讲点我知道的事情,不吐不快。
quote:大大大细路 发表于 2016-7-28 19:53 真相只有一个 第11条
quote:无良大叔 发表于 2016-7-28 21:17 做为一个曾经装扮有钱人去名富广场看房的人,我想说,帖子最后联系人,杨女士,不是名富广场的销售经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