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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州村干部卖地敛财 镇纪委领导压案不查

    2016-12-23 11:15:20
    → 快速回复 点击数:9080

    广东省茂名化州市中垌镇马路头村委会书记刘永河、环村原村长刘永兴两人兼镇人大代表非法卖土地侵害群众利益,事实清楚,证据准确充分,被村民举报。时间过去7个多月,有关部门尚未对查实问题得出处理结论,当地纪检部门竟然把上级转办信访材料进行“踢皮球”,甚至怒喝来访村民。

    村民举报至今7个多月,当地纪检部门没有调查结论。化州市中垌镇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对村民代表说,“是纪委书记蔡博基要求不要查处。”

    据村民反映,化州市纪委信仿办公室副主任吕亚剑接待来访群众态度恶劣,对待反映问题的村民,至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耍太极”、一级一级踢皮球、推诿责任,要求村民找镇一级纪检部门。

    而中垌镇纪委书记蔡博基、镇人大主席陈泽良等跟化州市纪委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吕亚剑采取同样态度,压案不查。

    中垌镇人大主席陈泽良是中垌政府征用环村土地的直接负责人,公然对抗上级政令,拒不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公开(2016)212号令的文件,不公开环村土地的合同和面积总数及支付征地补偿费和其他各项费用的总数公开。

    另外,有村民发现,陈泽良在征用环村土地采取“少批多征”办法,把多征环村的土地平整后挂靠化州市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非法倒卖土地,牟取暴利。其中,位于中垌长凤区A2区的两份每座108平方宅基地皮以55万元和60万元卖给马路头村委新城村黄华生,再由黄华生转卖给第三人。

    马路头村委会书记刘永河、环村原村长刘永兴两人如此嚣张公开非法买卖土地,敢于叫嚣,与其背后地方“保护伞”有关。

    马路头村委会环村原村长刘永兴任职长达十几年,一手操控村集体,刘永兴离任原村长后被镇政府安排在“中垌镇路网工程建设指挥部”上班。而马路头村委会现任书记刘永河,他担任书记多年在深圳拥有一栋八层楼房。

    村民惊叹不已,所投诉的村干部与中垌镇政府某些官员存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村干部卖地、村干部离职能在镇里谋职赚工资等事实,村民们对所向上级信访投诉已经心灰意冷,得出结论:没有上级纪检部门重视查办,村官“蝇贪”由镇一级纪检部门始终查不动。

    有村民认为,化州市纪委领导不能压案不查、久拖不办、久拖不决,不能有纪有法不依、执纪执法不严、违纪违法不纠,不能充当腐败分子的保护伞,侵害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国土局通报村长非法卖地不查处,当地纪检未介入

    2016年5月12日,茂名市国土局公开通报马路头村委会环村原村长刘永兴非法买卖环村集体土地案,至今没有被追究责任。

    2016年5月12日,茂名市国土局公开披露《茂名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通报(四)——化州市中垌镇马路头村委会环村村干部非法买卖环村村集体土地案》材料上“违法主体”名单中出现“刘永兴”名字。村长公开私自卖地敛财被当地国土部门通报后,没有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有村民认为,地方国土部门某些领导对涉嫌违法违纪村干部私自卖地敛财一事,涉嫌包庇纵容。

    据村民反映,原村长刘永兴在任期间与化州市中垌镇政府订立的合同在环村征地二百四十多亩,其合同从不公开。

    另有村民反映,大部分征地补偿款被刘永兴截留贪污。刘永兴在离任村长之后,仍然继续卖掉村集体土地,数十万元进自己腰包。

    2012年3月,化州市中垌镇政府将多笔补偿款合计为3901487元款交给原村长刘永兴手上。原村长刘永兴和马路头村委会村支书刘永河没有第一时间发放给村民,至今部分土地补偿款仍被刘永兴、刘永河截留侵吞。

    环村原村长刘永兴、马路头村委会村支书刘永河等人涉嫌违法犯罪事实,有官方公开案件处理结果文件“佐证”,证据确凿,当地政府为何拒绝对刘永兴、刘永河等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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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评论 (7)
    • 2016-12-27 21:13:39 1#

      听说化州的乡镇国土所的权力比不上村建所的了?

    • 2016-12-27 13:30:30 2#

      屡见不鲜

    • 2016-12-23 20:33:38 3#

      关注

    • 2016-12-23 16:38:15 4#

      有可能压案不查吗?都什么年代了

    • 2016-12-23 15:40:53 5#

      国土局办事效率太差啦,就像不动产权证一样,与房产局互踢皮球,要办证的市民被玩残

    • 2016-12-23 11:25:00 6#

      这个拭目以待

    • 2016-12-23 11:15:21 7#



      化州市国土局涉嫌造假办集体土地证,包庇村长卖地犯罪

      化州中垌镇马路头村委会、环村征地乱象丛生与化州市国土局违法行政有一定密切关系。

      有村民举报,原村长刘永兴离任后仍然公开卖掉村集体土地,将他人买地款项打入私人账户,占为己有。

      2014年3月份,刘永兴擅自倒卖两块宅基地,从中获利十几万元。一块位于环村“珠窝”面积239平方米土地卖给中垌镇公居官塘村人黄英,价钱为二十万元,直接汇入刘永兴个人银行账号;另外一块环村“珠窝”新农村面积239平方米土地卖给中垌镇坡头村委会马留山村人翁一伟,价钱十五万元,把钱款打入刘永兴个人银行账号。

      2016年11月8日,化州市国土局出具红头文件《关于举报刘永河等人非法倒卖村集体土地问题的告知书》认定,原村长刘永兴从中赚取所谓“差价”15万元的事实。但是,化州市国土局决定“暂不作为非法转卖土地论处。”

      有法律人士指出,刘永兴利用职务之便,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从中牟取利益人民币15万元,在主观上非法侵占环村集体财物,依法应该追究被控告人刘永兴个人贪污、侵占公私财物的刑事责任。

      但是,化州市国土局至今没有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依法惩处国土资源犯罪。化州市国土局办案人员存在渎职、包庇犯罪等行为。

      化州市国土局被指包庇村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得证据不止一处。

      有村民反映,他们在针对环村征地情况的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现化州市国土局无视法律,行政乱作为违反程序办集体土地证(化集[2013]第1210500016一1一4号)帮助中垌镇政府征地。

      据了解,马路头村委环村四个经济合作社从来没有通过合法手续向化州市国土局申请办理集体土地证。化州市国土局未经相关权利人申请擅自发放《村集体土地证》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所颁发化集(2013)第1210500016一1一4号的集体土地证当然无效,依法应予撤销。

      化州市国土局拒绝公开集体土地证,又无法合法合理说明违法办理集体土地证的原因。化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曾木权副局长坚称,这集体土地证绝对不能提供复印件,也不能看!有上级领导出具书面文件要求不公开的。

      经过多次举报土地违法犯罪问题之后,村民清晰发现,化州市国土局在查处马路头村委会书记刘永河、环村原村长刘永兴案件过程中,存在知法犯法,徇私舞弊,助长非法卖地村干部的嚣张气焰,导致群众利益受损。

      村民自从向国土局举报马路头村委会书记刘永河非法卖地的犯罪事实至今四个多月,而化州国土局对此举报是否立案,均没有对外公布消息,也拒不给举报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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