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立法的同时更要落实普法
茂名日报曾经报道, 2016年11月2日下午,茂名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上获得审议通过《茂名市高州水库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这部茂名的地方法规的诞生,真乃茂名人的福音,茂名人无不欢欣鼓舞。
水乃万物之源,万物之本。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每时每刻都离不开水。有句公益广告词说得好:“不要让眼泪成为我们地球上最后的一滴水!”对茂名人来说,保护高州水库水源水质就等于保护自己的生命,立法了,此乃造福茂名人,应该为政府点赞。不过,这还是让人心存丝丝顾虑,法虽然立了,但这并不等于保护高州水库水源水质就一劳永逸了。要想一部法规发挥其作用,除了立法,还牵涉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执法,其根本还是要普法。因此,笔者觉得,在加快立法的步伐的同时,普法的细化工作还要配套跟进和落实。一是要提高普法质量。要发挥这个地方法规的作用,再不能采取“网上学习时间制”,这样靠“挂够时间”的普法方法,不但达不到普法效果,而且耗费太多电能源,吃力不讨好。为了提高普法质量,应该象“茂名日报曾经图文报道,由茂名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和茂名青年志愿者协会组成的茂名思源护水志愿服务总队一行20多人,到高州水库开展保护水资源徒步宣传、清理垃圾系列护水志愿行动”那样,一边徒步清理垃圾,一边宣传《茂名市高州水库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这样,普法将会更明显,普法质量也会大大提升。二是普法要有针对性。由于普法牵涉到的范围大、人员少等问题,为此,可以有针对地围绕有可能存在破坏“高州水库水源水质”的地方或地区,有的放矢地“入村入户”进行普法教育,这样,既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又能提高普法效率。三是普法要常态化。采取定员定期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普法,用时间换效果,以常态化的普法行动,可以把保护高州水库水资源的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四是可以将普法宣传工作,与环保宣传、环保行动和我市城乡清洁工程结合起来,深入高州水库库区周围或沿河流经的乡村,深入乡村做大量细致的工作,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加落实。五是为了壮大普法队伍,调动普法力量,可以招募和培训大量普法志愿者,发挥志愿者的普法作用。六是应采取“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等普法形式,激发村民众学法的兴趣,增强普法效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缺少的并非法律文本,而是法律知识的普及。所以,从某种意义来说,细致化的普法落实,最终是为了守法和执法,以发挥立法的最大作用。
愿《茂名市高州水库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真正发挥作用,名副其实地成为保护茂名水源水质的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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