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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立法能力建设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建议

    远帆
    2017-01-06 08:36:05
    → 快速回复 点击数:3296

    关于加强立法能力建设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建议

    问题的提出:

    一直以来,由于我市没有地方立法权,我市的资源未得到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潜力难以释放。自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河源、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后,只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均会对激活茂名地方治理和发展活力,改善茂名的地方法治环境,提高法治水平,具有深远的意义。

    同时,我市是一个炼油工业重地,又是一个新兴的滨海城市,经济文化等方面持续性发展的后劲非常强烈。而在这种发展机遇与相应困难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还有鉴江流域管理、高岭土开发管理、环境污染管理、城市管理、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因而,只有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法治的形式处理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惠民、便民和利民。

    议:

    1、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促进地方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要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

    2、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首先,要让立法人员清楚地意识到立法的核心问题是要限官而不是限民;其次,要意识到立法不是为了管制老百姓而是为了更好地治理社会,还有,立法不是要立权而是要立责,不是要限民而是要惠民、便民。

    3、市委要高度重视立法权申请工作,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并成立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法委、法工委会的设立工作,逐步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初步掌握本市的立法需求情况,探索与本地高校就立法工作进行合作;举办或者安排举办市的地方立法专题培训班,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有关立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以此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

    4、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主要从事内务司法监督工作,除了配备4-8人的法律专业人才外,还要有法律资质的法学院校,能为当地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这样,才能更好地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

    5、加强设区的市立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特别需要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与立法决策、下位法与上位法、立权立责 在立法中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与各方积极作用、组织机构建设与立法能力建设、省人大加强立法指导与设区的市独立行使立法权等六个关系。其中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或立法过程中涉及到的重大、疑难问题,都应及时向党委请示,逐步完善人大向地方党委汇报立法工作机制。在国家立法和省级立法大而全的事项范围内挖掘地方小而精的题材,补充和细化上位法,通过精细化立法来体现地方特色,使上位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以民为本,从过去注重立权转变为更加重视立责。这样,在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我们就可以制定更切合实际,更接地气,更有效推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这样就容易被老百姓接受,政府也容易受老百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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