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很多食品通过微信贩卖,如咖喱饭、披萨、红烧肉、蛋糕等。问其门店在哪,答曰无门店,自己在家做。如无门店肯定没有相关许可证。微商门槛低,食品安全的门槛也这么低了吗?请问有无相关部门采取什么手段监管?这样的食品安全有保障吗?如果一旦出了事故,监管责任哪个部门承担?
建议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明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