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体制改革和监管力度
在中国,有很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可笑做法,殡仪馆既是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也叫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属于管理执法部门。这和左手管右手,担当裁判员的同时充当运动员,有什么区别呢。一些负责殡葬服务中心的官员,独揽大权,索贿受贿,中饱私囊。公墓作为垄断性稀缺资源,多数由民政部门转包给私人经营管理,由私人从中推高墓价,而民政部门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参与“分红”,最终催生“天价墓”。
2、完善殡葬立法体系
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政务公开。当前法律缺乏对殡葬行业的规范,殡葬从业人员的资质缺乏管理,殡葬立法依然空白。尽快制订出台殡葬法,是遏制“暴利”的长远举措,既有利于民政部门对殡葬业的长远监管,也能落实对人权更好的保护。把腐败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让阳光普照殡葬改革的方方面面,让殡葬改革运行在法律的良好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