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市财政每年给予网媒适当的补贴
前不久,市网信办召开会议,给我市五家网媒授予“ 茂名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工作站” 的牌匾,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工作成绩,赞扬了他们发挥:匡扶正义,弘扬正气,舆论监督等方面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在时代大潮的冲击下,媒体的日子并不可过。原因有二,一是大的商家,如房地产行业,汽车等行业,他们广告费的大部分都投给户外广告和LEG屏广告、移动客户端了,认为它们有效,流入网媒的并不多。有,和户外广告相比,也是少之又少的,二是认为本地网媒实力不强,不如腾讯、网易做得这么好。其实,那种媒体都有效果,都有短板,都有自己的受众范围,一样有效果的,只有大和小而已。
为了更好履行匡扶正义,弘扬正气,舆论监督等方面的社会职责,除了网媒自身要更好地想办法生存发展、大力做大做强外。因此建议:由市网信办牵头审核,市财政对这些网媒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使他们有精力有能力去做好舆论监督的事,不用天天去为经费的事烦扰,集中精力去办好自己的网,有效率地做大做强!二是请商家摒弃偏见,把一些广告费、推广费投放到网媒上来,网媒一样会做得更好!一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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