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模式的迅速发展,微信订餐已经成为很多人餐饮消费的方式。无可否认,微信外卖却是方便实惠,可是这些无证经营的微商做出的食品是否卫生健康?这些有待监管部门去加强管理。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及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及时摸清辖区网络订餐平台实体单位情况。
2、对于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商家,不得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经营者应当将送餐人员健康状况、送餐必需的设施、设备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3、对第三方网上订餐平台提出硬性的许可要求,把监管责任落实到第三方订餐平台,督促其必须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的准入资质,加强现场核查。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问题,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或处以巨额罚款,或依法吊销许可证,并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最大限度地净化网络订餐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餐饮企业协会和互联网协会等可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签订自律公约,建立消费者先行赔付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