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码报”人皆有责
近日,笔者在一些圩镇仍看到有人兜售“码报”等赌博资料,觉得甚为不妥。然而,要彻底禁售“码报”,其实人人皆有责。
其一,有关部门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如果说民警对兜售“码报”者当场抓获并作出处理,是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的立即见效的强制行为,那么,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则是杜绝各项违法行为的高效强制行为,对兜售“码报”违法行为可起到很好的震慑和制止的作用。
其二,兜售“码报”者不要考虑发不义之财,致富要找正确渠道。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之后,以敞开市场搞活市场经济的开放方式,让不少有经济头脑的公民以正当经营渠道获得了巨额利润,变成了“百万富翁”,变成了商业巨人。就说我所处的乡镇,不要说经商办企业,单靠种养业致富的就比比皆是。然而,也有人于法律于公德不顾,公然在公共场所兜售“码报”,为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提供资料,谋取不义之财。这样不仅害了他人,最终也会自食其果。这是一种极不明智之举,又何必呢。
还有,市民要自觉抵制“六合彩”,理性地进行消费。“六合彩”赌博是一种诱惑性较强、危害性较大的非法活动,而“码报”则是这种活动的媒介、附属物,因相信“码报”进行“六合彩”赌博导致一些人钱财散尽家破人亡已是不争的事实。其实,这种兴趣完全可以转移到购买各种福利彩票上,当一名合法的“彩民”。这要比购买盲目性、陷阱性的“码报”要文明一万倍,好一万倍。我想,如果这些市民有了理智的选择,兴趣转移了,“码报”没有了市场,那么,就可从源头上杜绝了兜售“码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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