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言乱语
今天,我终于有时间休息一整天,便想周围走走,散散心,坦然释然地放松舒缓一下工作紧张的心情。刚出门,却凑巧有位自称“纠文癖”之大文豪来找我,他老远便叫:“老兄!我给你送宝来了!”
送宝给我?我早已是“虚不受补(宝)”了,“宝”对我来说,又有什么用?于是,我说:“宝你就免送了,最好是送给我10万元,我正缺钱用呢。”
我刚说出口,就知道说错话了:别人送什么东西给你,你可以要,也可以不领取,哪能改叫别人送这么多钱给你?你有何德何能,又有什么大恩大德大功劳值10万元让人如报恩般送还给你?况且,别人前世也不欠你的。如此,就不怕别人笑你贪财吗?于是,我忙改口道:“听见送宝来,我一时高兴,便胡说八道,算是开个玩笑吧,你大人大量,请切莫见怪就是。”
“哪会呢?”他边走边笑着说,“我们都是老友了,我会计较这些吗?”
见他笑着说话,并不是怒目圆睁,我放心了很多。但深入一层想,心里又害怕起来:据有人撰文说,笑有数种之多,既有自然表露的,也有强装出来的;有善意的,也有恶意的。如果他是笑我贪财,这是事实,又不是污蔑,没所谓。但他若是皮笑肉不笑,笑里藏刀,预后还得了?还是期望他下次不笑比笑的好。
当然,这疑人的本身不一定绝对正确,同时也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是要不得的。如此,我又错了一次,而且是极端弱智极为低级的错误。
“我送给你的是妙文绝唱,让你好好拜读,会受益一辈子的。”大文豪走近我的身旁,递给我一张写有字的纸对我说。
要是别人,遇到有人送妙文绝唱且受益一辈子,可能会如恭迎《圣旨》般顶礼膜拜,欣喜若狂地忙接之不及。但对于一个弱智得如同三岁智障幼儿的、整天只会跟着别人屁股转靠拾人牙慧度日且早已成为习惯的人来说,麻木得就如送来一根腐草,不会觉得怎样。但碍于“纠文癖”的面子,我还是皮笑肉不笑地说:“此真乃三生幸运之至,求之不得且欢迎之极。”
随即,我便十分虔诚地、毕恭毕敬地接过来看。先看题目。这完整的题目不知被哪位无赖踩了一脚,只剩下“十唱”二字,空缺的地方实在令人遐想联翩:这“十唱”的是“凤凰”是“金鸡”或是“人”?真的捉摸不透。况且可能还不止“十唱”,一十唱、二十唱……九十唱、百十唱均可,这也是很悬的。同时,仅仅一个“唱”字,你不眩晕也不行。“唱”字一般与“歌”搭配,因为歌可以唱,故曰“唱歌”。又因为诗也可以当作歌来唱,又名“诗歌”。另外,颂词也可以唱,称为“唱颂词”。由此可见,题目有“唱”字,题下这东东,应是“歌”,或是“诗”,又或者是“颂词”,但究竟是哪种,鬼才知道。(此段文字的正确性,待考。)
再由题目猜测,题下的内容应是十首诗或十则颂词,因为一唱为一首诗(待考),一唱为一则颂词|(待考),但因我愚庸得如前所述,连看了数十遍,仍看不出什么子丑寅卯来,更谈不上找到什么“绝”的痕迹。
(未完。因时间关系,恕本人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