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两级村干部涉嫌贪污犯罪无人查
2017年3月1日上午,广东省茂名化州市中垌镇马路头村环一、环二、环三、环四经济合作社起诉中垌镇政府违法征地一案在茂名中院开庭审理。中垌镇政府之所以“吃官司”,起源于涉嫌“少批多征”土地、贪污征地补偿费以及拒绝征地政府信息公开。
村民发现,中垌镇政府违法多征收马路头村环一、环二、环三、环四经济合作社土地,没有依法返还,一部分土地被人进行非法买卖。
据证据材料显示,中垌镇政府从2010年度第一批次至2014年度五个批次,采取“少批多征”环村集体土地228.771816亩,侵害环村村集体利益。
时间过去六年多,中垌镇政府仍然拒不返还留用地,还“借壳”化州桔兴房产公司的名义,进行非法倒卖土地,从中牟取暴利。
匪夷所思的是,中垌镇政府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征地批准文件精神,该征地负责人陈泽良、刘永河、刘永兴等涉嫌违法犯罪,竟然逍遥法外。
但是,环村集体多次向茂名、化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投诉,而这些职能部门总是踢皮球,互相推诿,始终“护犊子”不加以重视处理。
中垌镇府涉嫌非法多征地,借壳房地产公司卖地敛财
自2010年起,中垌镇政府没有依法依规征收土地,欺骗上级政府,瞒骗村民。在征收土地期间,中垌镇政府拒不公开征地补偿方案信息。
有村民介绍,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显示,中垌政府于2010年至2014年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和化州市政府批准,分别征收环村集体面积119.8197亩。
2010年度第一批次,广东省政府、省国土厅批准中垌镇府征收环村土地7.85亩,各项补偿费108539元。
2010年度第三批次,广东省政府、省国土厅批准中垌镇府征收环村土地37.1573亩,各项补偿费629500元。
2011年度第三批次,广东省政府、省国土厅批准中垌镇府征收环村土地0.5585亩,土地各项补偿费13846元。
2011年度第八批次,广东省政府、省国土厅批准中垌镇政府征收环村土地20.9484亩,各项补偿费381770元。
2014年第一批次,广东省政府、省国土厅批准中垌镇政府征收环村土地53.3055亩,各项补偿费782873.88元。
据了解,2010年至2014年间,化州市中垌镇政府挂靠海螺集体公司项目以办水泥厂为由,采取“少批多征”方式征收集体土地228.771816亩。
目前,中垌镇政府征收部分土地被转让化州市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进行买卖,涉嫌非法土地交易。
镇府、乡村两级干部涉嫌贪污征地款,没人被查
有证据表明,中垌镇政府所隐瞒“少批多征”环村集体土地,部分的征地补偿以及其他征地费用一百五十多万元均被截留贪污、侵占。
据统计,广东省政府、省国土厅共批准中垌镇征收环村土地119.8192亩,依批文补偿方案合计土地各项补偿费1988528.88元,安置社保费73.8万元。
2009年4月13日,拨放征收环村土地补偿费180539元。
2010年9月15日拨放征收环村土地补偿费629500元。
2011年9月14日拨放征收环村土地补偿费13846元。
2011年12月20日拨放征收环村土地补偿费381770元。
2012年3月24日拨放征收环村土地补偿费2916325.9元。给付马路头村委支书刘永河、刘永兴。
综上,中垌镇政府合计拨放征收环村土地各项补偿费5443980.9元,比依次批文补偿方案的补偿费1988528.88元,多拨放征收土地补偿费3455452.02元,采取“少批多征”环村土地108.952116亩。
所有土地补偿费由中垌镇府负责征地的主要负责人、现任镇人大主席陈泽良,及马路头村委支书刘永河、和镇府人员刘永兴三人操纵。
根据《征收环村土地详细登记表》显示,加上支付给环村集体的补偿费,实际支付3896489.64元,余下1547491.26元,涉嫌被陈泽良、刘永河、刘永兴等人共同侵占。
在征收环村土地期间,刘永河、刘永兴等人隐瞒补偿方案,骗取征收土地和青苗补偿的差价费以及虚报土地和青苗费等432311.82元。
其中,刘永河、刘永兴等人强行截留侵占村民刘华福、刘华成、刘华积、刘华喜、刘木旺的土地补偿费369419.37元。
针对中垌镇政府、马路头村、环村等干部参与侵占土地补偿费,均有证据证明,这些书面证据材料有加盖中垌镇人民政府,马路头村委会,化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印章,证据确凿,证明力充分。
即便如此,诸多涉嫌贪污侵害环村集体利益的相关人员却没有一人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