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1979年出生,是广东省电白区观珠镇一遵纪守法的农民。2011年4月,本人被电白公安局将个人信息录入了广东省禁毒信息系统,给本人生活上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不能坐火车,不能学汽车,一住宾馆就要被抓。本人于2014年春节后去深圳打工,住旅店时被深圳市大鹏派出所抓住才得知本人被列为吸毒人员,最后验血验尿,证明本人非吸毒人员才放出。
于是本人到当地派出所查明得知,原来是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沙琅派出所工作失误,捉到一吸毒人员,吸毒人员随便报了个姓名,在未认真查明吸毒人员身份的情况下,错将本人个人信息误录入广东省禁毒信息系统。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沙琅派出所也承认了信息为误录入,也答应了帮忙更改过来。于是本人回当地村委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交给了沙琅派出所。一晃几个月过去了,信息还是没有更改过来,于是本人多次跟踪询问,得到最后的答复是,他们没有权限更改,资料已经往上提交了,什么时候会更改过来他们也不知道。再一晃,又是一年过去了,一拖再拖,还是没有帮忙办理。致使本人工作、生活、学习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周围朋友、邻居都识认为本人为吸毒人员,给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名誉受到了极大伤害。
在无助的情况下,本人拨打了市民热线0668-12345咨询求解决办法,市民热线也帮忙向下反映了情况,最后得到的结果是,沙琅派出所通知本人又去重新做了一份材料。然后又是一场漫长的等待。一晃又是即将一年过去了,多次打电话给市民热线询问结果,结果是他们也没办法了,她说已通知了沙琅派出所出材料,市民热线也只能帮到这里,如果还是更改不了的话建议找其它部门,但也没说叫本人去找哪个
部门,问市民热线,她说也不知道。
来来回回折腾了三年多,这个信息还是更改不了。最后迫于无奈,于2016年年底,把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告上了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最后法院判决如下:“撤销被告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将原告列入广东省禁毒信息系统记录的行为;上述判决限被告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实施。”
从法院判决书生效不到到10天,本人的吸毒信息,终于被删除了!
折腾了本人三年多的一件事,只要法院一个判决书,几天就可以搞定!太不可思议了!
从寻找律师到判决书生效,来来回回花了本人5000多元人民币,本以为事情已经搞定,可是新的麻烦又来了,吸毒信息虽然被删除了,但还有一个“贩毒人员”的罪名在系统里没有删除。判决书判决的是删除吸毒人员信息,并没有判决删除“贩毒人员”的信息。而从公安系统查询得知,这个罪名是同时录入系统的。于是打电话给沙琅派出所,沙琅派出所说已经做资料上去了,但具体要什么时候可以修改,他们也不知道!
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次得要准备资料上诉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了。
为什么公安局轻松就可以处理的事,一定得要法院的判决书下来才能办理呢?实在是弄不明白!求助!
现在也不知要找哪个部门去处理了?救助大家我下一步要怎么做?
难道真的还是要上法庭一次吗?
(附法院判决书)
补充内容 (2017-4-8 12:07):
这信息已同时发布到了奥一问政,人民网留言版,下一步将发布到更多的问政平台,希望这件事不用通过法院就可以解决。
补充内容 (2017-4-12 13:44):
接到沙琅派出所电话,说省厅已在跟踪此事,现在又要重新做资料,谢谢伟大的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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