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2次全体会议在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主管城建规划的孙副市长主持。在讨论横跨油城十路人行隧道设计方案时,孙副市长问及网上有人反映民富广场开发商未建通往文化广场方向地下隧道的问题时,市城乡规划局梁世廉副局长当众答复孙副市长说:民富广场开通往文化广场方向的地下隧道不是开发商不想建,也不是市规划部门不让建,而是因为市城管、公安、交通部门提出“管理难度大”,因而经市政府批准缓建了。所以既不是开发商的问题,也不是规划部门的问题。
本人作为民富广场的购房人,对梁世廉副局长的上述答复十分不解: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市城管、公安、交通部门在该地下通道建设期间履行职责,管理好地上交通秩序是应尽的职责,怎么能说因为“管理难度大”就提出不建或者缓建呢?!这条地下隧道一旦作为行政许可批准后,它就是名富广场项目的配套公共设施,是全市人民的福利,更是我们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项目的配套公共设施必须与该小区“同时报建、同时建设、同时竣工验收投用”的!市城管、公安、交通部门不能因为怕“管理难度大”,就让我们市民的福利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付之东流吧?!
之后,本人书面向市城管、公安、交通部门提出依申请公开,希望了解上述三部门当初反对该地下隧道建设的具体情况,得到的回复结果是:城管部门书面答复“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开反对建设名富广场地下通道相关资料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而公安、交通二部门不接受本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口头答复“建不建地下隧道这是规划部门的事情,跟我们无关,我们也从来没有提出过反对意见。”(详见附件材料)那么,是梁世廉副局长对孙副市长和全体规划委员会的人说谎了?还是本人得到的信息不准确?
4月 11 日下午,本人到茂名市规划局面见梁世廉副局长,了解市城管、公安、交通部门2014年就该地下隧道建设提出“管理难度大”的具体情况特别是物证。梁世廉副局长情绪激动,说:他本人没有在那次会议上说过类似的话,也没有什么物证资料出示,问我从何听到的消息?有现场录音吗?我说:“没有录音,但要对质不难。一是现场有数十位专家和领导在场,并不是一人两人听到的吧?二是要对质就找孙副市长吧,当时就是孙副市长在讨论油城十路地下隧道问题时提出名富广场地下隧道未建这个问题的,他本人应该会记得。”我当时就要求梁世廉副局长和我一起去面见孙副市长,但梁世廉副局长说他马上有会要开,匆匆忙忙离开了。
接下来的数日,本人数次到市政府要求面见孙副市长证实相关情况,但均没有见到,秘书也无法答应本人想预约见面的要求。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为了澄清事实真相,本人只好在网上向孙副市长隔空喊话:“孙副市长!2017年3月10日,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2次全体会议上,梁世廉副局长确实当众说过‘民富广场开通往文化广场方向的地下隧道不是开发商不想建,也不是市规划部门不让建,而是因为市城管、公安、交通部门提出管理难度大,因而经市政府批准缓建了'这样的话吗? ”
请孙副市长原谅本人的失礼。这件事对领导可能是小事,但对我们小老百姓和名富广场的购房人却是大事。本人认为:不管什么原因,总不能我们购房时的公共配套设施,在交房时影子都不见了吧?!总不能国家关于小区项目的配套公共设施必须与该小区“同时报建、同时建设、同时竣工验收投用”的规定被七搞八搞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吧?!总不能开发商需要对我们购房人和广大市民群众负有数千万元建设资金的责任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免除了吧?!如果暂缓修建此通道,开发商是否应交付政府相关部门建设资金?!
敬候孙副市长的答复。
致:礼!
名富广场准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