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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富广场可以未经综合验收竣工备案即向业主交房投用???

    2017-07-25 15:07:14
    → 快速回复 点击数:40160
    本人是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名富广场2号楼准业主,现就该公司名富广场项目工程未经综合验收竣工备案即向业主交房投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住建局在处理此事件的不作为行为给予举报。事实如下:

    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名富广场项目至今未通过工程综合验收竣工备案,但开发商为逃避逾期交房赔款责任(该项目合同交房日期为2017年1月26日,逾期交房须向业主作出赔偿),擅自于今年2月起即陆续向业主交房。目前,该项目几乎所有已预售房屋基本均已交房给业主,更有过半业主进驻装修,甚至现场可以看到有约20多户业主已入住生活和办公(现场照片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茂名名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上述国家规定。

    本人于2017年7月6日以实名举报方式向茂名市住建局投诉上述情况(当时附有大量现场照片),要求该局迅速展开调查,严格依法行政。但时隔半月有余,茂名市住建局没有只言片语回复。

    7月24日上午,本人到茂名市住建局要求对投诉事项给予回复。市住建局一位姓肖的副局长说:再给一段时间调查处理。

    本人认为:任何房地产开发公司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国法规章,出现违规行为行政部门必须予以惩处。但事隔半月有余,茂名市住建局既没有任何答复,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茂名市住建局一拖再拖不处理开发商的做法,是否想给开发商迅速“抹净屁股”提供机会?

    但铁的事实就是:开发商自今年初就向业主交房了,现在已有众多业主入住!即使今后开发商完成了竣工验收手续,这种违规行为在有业主实名举报的情况下,也不能一笔勾销吧?!如果哪个官员敢给开发商开这种方便之门,我将向上级纪委举报,同时要求问责。

    现本人将此事向市委、市政府举报,请求迅速处理。

    现附本人掌握的其中一部分开发商已交房装修房号如下:1号楼:2301房、1701房、1501房、1302、901房、902
    房、801房、802房
    2号楼:2001房、1601房、1602房
    3号楼:1803房
    以上举报望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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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24)
    • 2017-08-07 19:53:40 1#

      支持维权!

    • 2017-07-28 16:49:47 2#

      quote:
      同一个世界 发表于 2017-7-28 05:53
      化州市汇景新城二期没有验收情况下也鼓励准业主们回去收楼入住,现在有部分业主已经收楼装修,情况和贵楼盘 ...


      告他,然后罚死他

    • 同一个世界

      2017-07-28 05:53:09 同一个世界 3#

      化州市汇景新城二期没有验收情况下也鼓励准业主们回去收楼入住,现在有部分业主已经收楼装修,情况和贵楼盘类似,请有关部门跟进和处理。

    • 2017-07-27 10:38:19 4#

      住建局居然在有人投诉之下也不管?

    • 2017-07-26 23:28:47 5#

      相关部门不作为,应出手就出手吧

    • 2017-07-26 16:13:16 6#

      名富广场真搞事,做一个老实一点的开发商不行的?

    • 2017-07-26 00:07:01 7#

      有没有这个事实才是重要的

    • 2017-07-26 00:05:46 8#

      这家开发商真不是什么好鸟,事头特别多

    • 2017-07-25 22:33:34 9#


      业主要求入住?
      业主要求入住你就能不验收让业主入住啦?
      那我想在文化广场路边乱摆乱卖行不行啊?
      国家法规的严肃性在哪里?
      好天真的想法!
      “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开发商违法违规的理由”,楼主这话说得好。

    • 2017-07-25 22:33:05 10#

      quote:
      你玩你条厥乜 发表于 2017-7-25 19:31
      我只能说杨女士你太能折腾了,之前自己想联合外人低买低卖骗公司的钱,被公司揭穿之后一直在论坛上扮受害者 ...


      投诉人是谁不重要吧?就是不相干的过路人也有权举报投诉违法违规行为。关键是投诉的问题是不是事实。
      有图有真相,看来事实证据确凿,开发商想抵赖也难了。
      政府部门不管,就怪事了!

    • 2017-07-25 20:38:23 11#

      如果是客户要求要入住呢。。。。。。

    • 2017-07-25 19:33:00 12#

      quote:
      敏轩 发表于 2017-7-25 15:18
      呢个楼盘的问题不少


      如果细心点就会发现来来去去都是这个杨女士,而且她根本不是业主,只是前员工,因为自己的不检点行为被公司发现,就想恶意诽谤向公司勒索

    • 2017-07-25 19:31:53 13#

      quote:
      小妖弯弯 发表于 2017-7-25 15:15
      那个楼盘的问题多多


      如果细心点就会发现,来来去去都是这个杨女士

    • 2017-07-25 19:31:05 14#

      我只能说杨女士你太能折腾了,之前自己想联合外人低买低卖骗公司的钱,被公司揭穿之后一直在论坛上扮受害者博取同情, 如果道理到你这一边的话就不要叫自己律师向名象求情啊(杨女士的行为之前只是被革职,后在论坛上恶意诽谤已被名象地产讼告)

    • 2017-07-25 15:21:37 15#

      茂名的楼盘都是有问题多多,又没个解决方法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