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朱立坤,为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白土石头屋村村民,平时一般在茂名市区和儿子同住。我家在同村村民朱荣洪屋后及其荔枝林之间有一片经济林,原为荔枝林,后因部分荔枝树经常被无辜损毁无法生长而加种了部分桉树,均长势良好,其中荔枝树春节期间已开满花穗,今年丰收在望。
但我于2018年3月12日因事回家发现这片经济林己全部被烧毁,已烧毁的经济林和朱荣洪的荔枝林之间的落叶有明显被清扫的痕迹,形成一条明显隔火带,导致火势未烧过其荔枝林,我当即报警,金塘派出所已派人到现场勘查,但到今天仍未立案,并让我联系市防火办处理。
从案发现场及案发后的相关人员的表现看,该案有极大可能为恶意纵火,第一、为什么火烧的只有这一片范围,而周边有清理出的防火带,而按现场的火带,火起后根本来不及清理(其中在派出所有口供),第二、火烧现场只有一户人家,距火烧现场不足三米,且平时一般有人在家,为何发生火灾不报警,事后也未知道,并说是小孩放的火?第三、案发后第二天,关系一向不错火灾现场旁住户的大哥(朱x详,曾在去年与报案人合资修了一条路)马上就报案说我偷鸡并恶语相向?是否心虚了?
如此多的疑点,警方也未进行走访调查及讯问相关嫌疑人,是否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