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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回复】化州市中垌镇塘村村委会书记杨一超冒领五保救济金应依法立案追究!

    2018-06-16 21:16:26
    → 快速回复 点击数:34939

    化州市中垌镇塘村村委会书记杨一超

    冒领五保救济金应依法立案追究!

    现将广东省化州市中垌镇塘村村委会书记杨一超冒领五保救济金(以下简称五保金)的丑闻和违法行为向社会披露,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1、[u]柯金生[/u]是化州市中垌镇塘村村委会塘村的五保户,1949年6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982194906025372。柯金生的户口是2013年11月27日在化州市公安局中垌派出所补报登记的(户号:035784809),公民身份证是2013年11月28日办理的。柯金生作为五保户,根据国家政策,应依法享受五保待遇。经调查,五保老人柯金生的五保证于2005年1月1日已经发出,盖有化州市民政局的印章,填证人是“李华贵”,审批人是“黄耀鹏”。但柯金生到2015年年初才收到五保证,并从这个时候开始正常领取五保救济金。也就是说,塘村五保户柯金生2005年1月——2014年12月长达10年的社保救济金被塘村村委会书记杨一超或杨一超伙同其他干部冒领侵吞。

    杨一超书记2005年1月办理柯金生虚假的五保证,并冒领柯金生的五保金10年,证据如下:(1)五保户柯金生的身份证人像与五保证的相片人像根本不是同一人。(2)五保户柯金生的身份证号码是440982194906025372,但五保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是:440924410813539。该号码是胡乱填上去的号码,是无法查证的号码。(3)2015年初,塘村村委会将五保证送给五保户柯金生时,将五保证上原有的“柯金生”的身份证号码440924410813539改为柯金生现有身份证号码440982194906025372,并盖上“化州市中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4)据查明,五保证上冒充五保户柯金生的人,是塘村村委会塘岭背村的周秀祥。

    根据上述,杨一超书记2005年办理本村委会虚假的五保户柯金生的五保证,并冒领柯金生五保救济金10年,证据确凿。

    2、塘村村委会的五保户[u]柯汉章[/u][u]柯常文[/u],两人已死了十多年,但到2014年,塘村村委会还领他们的五保救济金。这些救济金已进入杨一超等人的腰包。

    化州市中垌镇塘村村委会书记杨一超的上述违法违纪事实,仅仅是杨一超违法违纪的一个方面。杨一超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败坏了一个农村基层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请有关部门依法对杨一超立案查处,并依法撤销其村委书记的职务,净化中垌镇的党风、政风。


    化州市中垌镇塘村全体群众

    投诉人、联系人:柯金生

    联系电话:17876076304

    2018年6月15日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1)
    • 市民政局

      2018-07-02 11:19:09 市民政局 1#

      网友:
      你好!
      我局收到你反映五保救济金被侵吞问题的信访件,根据信访工作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件已转至化州市民政局调查处理,现附化州市民政局的书面答复。
      茂名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

      关于中垌镇塘村村委书记杨一超冒领五保救济金的答复函
      网友:
      您好!关于《中垌镇塘村村委书记杨一超冒领五保救济金的问题》已收悉。我局派出工作人员于6月下旬到中垌镇塘村村委会实地调查,向柯金生、村委会干部及周边群众了解基本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职责,我局已将调查情况及投诉件已交中垌镇党委,由该镇纪委调查,待中垌镇纪委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后,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一并答复。
      特此函复。
      化州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