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租界警务处暨中央捕房旧址座落在上海市建国中路22号的一幢用红砖砌墙的大楼,始建于1916年,距今已有一百年的历史。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个建筑物曾四易其主。最初,它是法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工具——上海法租界警务处暨中央捕房的所在地。抗战后期,即1943年7月起,法租界被收回?这里挂起了汪伪政权“上海特别市警察局卢家湾分局”的牌子。抗战胜利后,它又更名为国民党的“上海市警察局卢家湾分局”。直至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它才回到人民的手中,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就设在这里。[/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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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用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使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法国是继英、美之后在上海强占租界的第三个帝国主义国家,它打着“门户开放”、“利益均沾”的旗号,胁迫清政府于1844年签订了不平等的中法“黄埔条约”,从此攫取了在中国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商埠“居住贸易”的权利。1848年,法国在上海设立领事馆,派敏体尼为驻沪总领事。次年4月,法国殖民者便把上海县城和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一带)之间面积为986亩的一片土地划为法租界。后来经过1861年、1899年和1914年的三次扩大,法租界总面积达到15150亩,较最初面积增加十五倍以上,范围东起黄浦滩,西至徐家汇,南起陆家浜,北至福煦路(上海县城除外)。租界内人口也随之激增,由1865年第一次人口调查时的55925人(其中外侨460人)发展到1915年的155000人(其中外侨有2405人)。随着法租界地盘日益扩大,人口日益增多,法国殖民者在上海掠夺的权益越来越大,他们同中国人民的矛盾也日趋尖锐,因而他们殖民统治的罗网也就愈布愈密。他们利用不平等条约,在租界内实行了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以外的一套殖民地制度,强化他们的殖民统治。其立法机构称地主会议,最高行政机关称公董局,曾经拥有司法、市政管理、工务、财政和教育等一切权力,领事为最高统治者。他们建立了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构,作为保护殖民者利益和统治压迫中国人民的工具,使租界实际上成为“国中之国”。当时的上海法租界警务处(俗称巡捕房),就是法国殖民者的统治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