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黄雄球在茂名在线发贴《条件优越的黄雄球生猪屠宰场遭关闭闲置,投资人和数十名员工出路在何方?》,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停黄雄球生猪屠宰场的依据
1、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高州城区只能设置一个生猪屠宰场。2009年,广东省人民zf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粤办函〔2009〕49号)、茂名市zf办公室于印发了《关于转发茂名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茂府办函[2008]66号),明确“规划布局,…高州市可在中心城区保留或整合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省经贸委于2009年8月26日印发《关于申报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标志牌的复函》(粤经贸函[2009]1362号),要求茂名市经贸局指导高州市“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等有效方式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开展城区屠宰场整合。”自此,开启了城区生猪屠宰场(高城食品公司、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整合工作。
2、市zf于2019年8月16日以高府函〔2019〕28号文报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城区三家屠宰场整合为一家,即高城食品公司为城区唯一持生猪定点屠宰证(粤茂屠宰准字200952号)的生猪屠宰场。
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的规定,没有列入全国生猪屠宰企业名单的,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得再派驻官方兽医,严禁出具动物检疫证明。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均没有列入全国生猪屠宰企业名单。考虑到城区三家屠宰场整合还未真正完成,经请示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整合过渡时期,可以再派驻官方兽医。
4、2020年7月2日,因广东省“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系统”中屠宰电子开证模块更新,我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因没有列入全国生猪屠宰企业名单,不在该开证模块的选项名单,无法出证。从2020年7月4日起,我市停止向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这两个屠宰场则关停,他们购进生猪到高城食品公司肉联厂屠宰后批发。
二、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不批准我市市府常务会议通过将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整合为一个屠宰场的方案
我市城区生猪屠宰场整合工作历经了经信、农业两个职能部门的努力,但始终无法整合完成,2018年被省委巡视组列为重点督查整治项目。为此,高州市zf对整合方案作了适当调整,即城区设置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高城食品公司独立设置1个,黄雄球、曾仕维2个生猪屠宰场整合为1个,该方案于2019年1月22日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但报茂名市没有批准该方案。
三、场所条件
黄雄球生猪屠宰场占地约11亩多,建筑面积约5000㎡,位于山美街道福地坡村,远离居民区,治污设施主要是沼气池。高城食品公司位于潘州街道下南关占地约48亩,屠宰生产用建筑面积约5000㎡,设计屠宰规模年屠宰量 30 万头,周边为居民区,治污设施为生化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2021年2月26日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并授牌。场所条件各有优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促成黄雄球闲置屠宰场盘活利用,据了解,市食品企业集团已经班子会讨论通过,拟向国资委申请盘活黄雄球闲置屠宰场。二是建议市zf指定国资委牵头整合高城食品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高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高州市城区屠宰整合情况
一、生猪屠宰场的设置规划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zf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zf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二、城区屠宰场整合历程
高州市城区屠宰场原有3家,分别是高城食品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这3家屠宰场均经高州市人民zf同意设立(高府[1998]36号)。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高州市城区只设一个生猪屠宰场,高州市城区屠宰场整合工作始于2009年,历经了经贸、农业两个职能部门的努力,至今近13年仍没有成功整合。
(一)原茂名市经贸局清理审核情况
2009年5月11日,茂名市zf办公室于印发了《关于转发茂名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茂府办函[2008]66号),明确“规划布局,…高州市可在中心城区保留或整合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根据上述文件,茂名市经贸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生猪屠宰厂(场)清理审核,于2009年6月18日印发了《关于批准设立茂名市肉类联合加工厂等92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通知》(茂经贸市场[2009]149号),明确高州市城区的“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高城食品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和 “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为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在高州市城区的另一家企业“高州市曾仕维屠宰场”未列入生猪定点屠宰场名单。后又经茂名市zf同意,茂名市经贸局向省经贸委推荐了包括“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和 “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在内的93家定点屠宰企业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批复了“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为生猪定点屠宰场,同时于2009年8月26日印发《关于申报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标志牌的复函》(粤经贸函[2009]1362号),要求茂名市经贸局指导高州市“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等有效方式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开展城区屠宰场整合。”
2011年,茂名市经贸局根据商务部等9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125号)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粤经信商贸[2012]147号)等要求,开展新一轮生猪定点屠宰清理审核。经茂名市zf同意,茂名市经贸局再次向省经贸委推荐了包括“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和 “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在内的93家定点屠宰企业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公示了5批符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企业名单,“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在第五批进行了公示。
2012年6月18日,茂名市经贸委印发《关于加快落实生猪屠宰场整合工作的函》,要求高州市“按照省经贸委于2009年8月26日印发《关于申报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标志牌的复函》(粤经贸函[2009]1362号)文件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屠宰场整合方案和方法,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等有效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步伐,确保按省规范布点要求完成事例任务。”(注:“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曾经经省经贸委公示成为定点屠宰场,但屠宰证一直保留在市经贸局未发放到企业)”
综上所述,在2014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划入农业局前,上述3家生猪屠宰场均属于无定点屠宰资格的生猪屠宰企业。
(二)茂名市农业局清理审核情况
2015年初,茂名市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关于继续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的通知》(粤农函[2015]445号)精神,结合《2013年省经信委审核公示的5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新一轮生猪定点屠宰清理审核。在企业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地方zf推荐的基础上,由市农业局牵头联合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标准》,对经省经信委公示的全市9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进行审核,向市zf提交《市农业局关于审核发放全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书的请示》和《市农业局关于核准高州黄雄球生猪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请示》,市zf在办文过程中,要求以茂名市农业局的名义进行公示。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5日—10月21日)期间,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提出异议和上访,高州市人民zf印发《关于重新明确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企业名单的函》(高府函[2016]90号),要求“按高州市城区设置1家,23个建制各设置1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规划设置要求设置高州市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即反对认定高州市黄雄球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要求将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深镇食品公司审核认定。根据公示的异议现行研究,茂名市农业局重新印发《市农业局关于茂名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情况说明》,向市zf说明相关情况:1、关于高州市深镇镇食品公司,因其未列入2009年市zf同意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93家的名单,且深镇镇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广东省人民zf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规定不适合新设置定点屠宰场,建议通过配送的形式解决深镇镇的生猪肉品供应问题。2、关于高州市黄雄球屠宰场。因在经高州市zf同意上报的高州市畜牧兽医局《高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核结果说明中,高州市“同意设置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为小型屠宰场的理由:一是完全达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屠宰厂开设必备的所有条件;二是该屠宰场是目前高州市境内环境环保、设施设备最好的屠宰场,屠宰规模与高城食品公司相当;三是位于非居民稠密地区,优于高城食品公司;四是该屠宰场是1998年由我市zf批准成立的,其规模大,投资也大,据说投资了4800万元,如不准其经营,会涉及zf巨额赔偿;五是设立此屠场,可减少城区高城食品公司的屠宰量,减轻城区的污染”的表述,结合茂名市市区、化州市中心城区各有2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现状(其中各有1家为私营生猪定点屠宰场),茂名市农业局拟对其进行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茂名市zf经过认真审核,作了批复,主要是 “暂缓换发高城食品公司的生猪定点屠宰证,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对高州市城区的屠宰场进行整合”、“要求高州市zf统筹考虑水源保护区新设置屠宰的环保要求,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2017年4月21日,茂名市农业局根据市zf的批复精神,经上报省农业厅备案后,印发《市农业局关于公布茂名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的通知》(茂农办[2017]128号),明确“暂缓换发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的《生猪定点屠宰证》。高州市要继续按省经贸委《关于申报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标志牌的复函》(粤经贸函[2009]1362号、市经信局《关于加快落实生猪屠宰场整合工作的函》(茂经信商贸函[2012]71号)以及市zf的批复精神,对高州市城区的生猪屠宰场进行整合,整合后重新申请换发或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
2017年11月,茂名市农业局印发《市农业局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报市zf,提出:“加快高州市城区屠宰场的整合和限期整改企业的整改。高州市要按照市zf的批复要求,继续按省经贸委《关于申报高州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标志牌的复函》(粤经贸函[2009]1362号)和市经信局《关于加快落实生猪屠宰场整合工作的函》(茂经信商贸函[2012]71号)的精神,加快对高州市城区的生猪屠宰场进行整合,整合后重新申请换发或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茂名市zf批复同意茂名市农业局的意见,并批转各地实施。
综上所述,从2015-2017年,上述3家生猪屠宰场属于整合期,均未取得定点屠宰资格的生猪屠宰企业。
(三)高州市农业(农村)局整合推进情况
一直以来,高州市农业(农村)局都按照上级的要求,努力推进城区屠宰场整合工作,由于高城食品公司是国有企业,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是民营企业,历经了经信、农业两个职能部门的努力,但始终无法整合完成,2018年被省委巡视组列为重点督查整治项目。为此,高州市zf对整合方案作了适当调整,即城区设置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高城食品公司独立设置1个,黄雄球、曾仕维2个生猪屠宰场整合为1个,该方案于2019年1月22日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但报茂名市不同意)。随后,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围绕这个方案展开工作,多次组织黄雄球、曾仕维屠宰场双方代表进行协商;2019年4月16日签订了整合意向协议书,将黄雄球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合二为一,地点设在黄雄球屠宰场,共同经营,但整合方案迟迟谈不拢;2019年6月19日,市委约谈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后,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2019年6月21日,暂停向曾仕维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曾仕维屠宰场暂停生猪屠宰业务;2019年7月1日、5日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召集双方协商整合方案,并邀请了市司法局梁滔、梁文雄法律专家参与,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2019年7月12日,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召集双方协商整合方案,并邀请了市司法局梁滔,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科有关人员参与,但仍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2019年8月16日,为赶在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于当年8月15日前确认第二批全国生猪屠宰企业申报名单,市zf为争取我市保留一个A证席位,在未真正整合完成的情况下,向茂名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已将3个屠宰场整合为一体的函件(高府函[2019]28号),向上级申请发证,随后,茂名市核发了标示单位为高城食品公司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粤茂屠宰准字200952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的规定,没有列入经全国生猪屠宰企业名单的,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得再派驻官方兽医,严禁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我市拟对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先关闭再整合,他们不服,认为高城食品公司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他们有份。经请示,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解释,高城食品公司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由高城食品公司、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生猪屠宰场整合而来,该局认为,我市从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派驻官方兽医到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生猪屠宰场实施屠宰检疫要持谨慎态度,更倾向于继续派驻官方兽医检疫。若停止派驻官方兽医检疫,万一这两个屠宰场向上投诉,追查起来,高州市zf难辞其咎。2020年7月2日,因广东省“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系统”中屠宰电子开证模块更新,我市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因没有列入全国生猪屠宰企业名单无法出证。7月3日,我局召集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业主或代表,商议城区生猪屠宰场整合事宜,达成了过渡期合宰包批协议,即从7月4日起,关停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他们购进生猪到高城食品公司肉联厂屠宰后批发,主要参照2016-2018年各自平均月屠宰量设定屠宰比例。
二、关停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后续工作
1、去函(《关于盘活黄雄球生猪屠宰场、曾仕维屠宰场资产的函》)市国资委,建议允许市食品企业集团对这2家生猪屠宰场的资产评估,结合企业发展需要,进行租用或收购。
2、多次召开协调会,解决黄雄球在高城食品公司屠宰生猪遇到的问题。
3、牵线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成凯农业有限公司、市食品企业集团与黄雄球商议闲置屠宰场盘活利用,但无果。
三、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屠宰场设置只减不增
1、2009年,广东省人民zf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粤办函〔2009〕49号);商务部等九部委于2011年zf了《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开启生猪屠宰场小、散、多、乱整治,我市的屠宰场也经历从高峰的118家,压减到2019年的26家。
2、2019年12月8日,农业部组织专家对全国所有生猪屠宰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达标屠宰场进行了通报。2019年12月21日,省zf组织专家、部门对全省生猪屠宰场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报告中提出:各市zf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坚决关停环保排放、动物防疫条件不达标 ,屠宰设施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等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厂,加快取缔未进入农业农村部公布名单的屠宰场。特别是湛江、茂名、梅州等屠宰企业较多的地市要在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数量压减一半以上。马兴瑞省长、叶贞琴省常委对报告分别作了批示;《广东省人民zf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字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我市的屠宰场从26家压减到10家。
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农农函〔2020〕820号):按照人口规模和肉品消费能力设置县区屠宰场数量,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只减不增。常驻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市、区),可设置不超过 3 个能够保障市场供应的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对照该规划,我市生猪屠宰场设置不超过3个,但对新建年设计屠宰生猪量 100 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屠宰企业,以及年出栏生猪 20 万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年加工生猪 25 万头以上的加工企业申办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企业,予以优先审批,不受规划数量限制。